发布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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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的战略性矿产,以及地热、矿泉水等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的非战略性矿产,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设立矿业权。
同时,《办法》明确,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经设立的非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允许在原矿业权范围内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已取得探矿权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允许在落实保护性开采措施前提下,采取井下方式开采。(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