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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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拟放弃控股子公司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控股格局不变。
据公告披露,公司于7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本次股权变动源自标的企业少数股东内部重组: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和丰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39%股权,转让至同属国家电投体系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平煤股份拟放弃该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
资料显示,出让方新疆和丰公司2014年注册设立,注册资本3.69亿元,主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公共铁路运输。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意向受让方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交易标的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设立于2024年10月,注册资本7.48亿元,主营煤炭开采;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业务。
股权结构变更前后对比清晰:转让前平煤股份持股51%,新疆和丰公司持股49%;转让完成后,平煤股份持股比例维持51%不变,新疆和丰公司剩余持股10%,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新晋持有39%股权。
平煤股份表示,此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对新疆天安电投的控股地位,公司所持权益、经营管理权均不受影响,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平煤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