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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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引导作用,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增效、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低碳、煤炭清洁化利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升、能源消费端绿色低碳转型、涉改乡镇农村电网等方向,重点支持11类项目。
11类项目中,包括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和能耗替代项目的节能改造升级等节能增效项目,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煤层气(矿井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8%以下超低浓度瓦斯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煤基清洁燃料与高端材料产业化等煤炭清洁化利用项目。
在资金安排方面,《办法》明确,节能增效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安排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煤炭清洁化利用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安排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