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K2500555 | 采 | 页岩 | 2025-12-25 | 报名中 | 604.02万 | 广东 |
详细内容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及面积:清远市xx公司名下持有xx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的采矿权
矿区面积:0.2009平方千米
有效期限:2021年9月9日起至2036年11月9日
标的所有人:清远市xx有限公司
是否安排看样看样时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点半
是否交吉拍卖:是
采矿权许可证:C4418002021097100152576
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
二、税费情况
1、本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由深圳市xx有限公司出具(标的物详情见评估报告)。
2、竞买人无需相关资质,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竞买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吊销之日起已满2年。
3、经xx核查,涉及自然资源部门采矿权人历史欠费情况如下:
(1)根据xxx,该矿山2021-2025年度应预存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共计118.5万元(该项目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共计需缴纳432.55万元),因矿山未开采至今未预存到对应的基金账户。
(2)根据《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清新区土地复垦[2021]06号),该矿山2021-2025年度土地复垦费用应预存款项共计143.56万元(该复垦费用需要预存共计321.67万元),因矿山未开采至今未预存到对应的基金账户;
(3)该矿山至今未缴纳2025年的矿业权占用费0.05万元。
4、该矿山可能涉及拖欠其他费用(例如租地租金、青苗补偿款等),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本标的物相关信息以及过户、出证、税费负担等事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部门及现场自行了解,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6、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裁定书等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权利人另行主张权利。
评估总价:1078.60万元,
起拍价:6040160元(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7550200元下浮20%即6040160元作为第二次起拍价),
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