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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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使用费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征收,主要在采矿权登记办理及年检阶段缴纳,需在收到登记获批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按时完成缴费。该费用依照法规按年征收,根据矿产类型、矿区面积实行差异化计费标准,同时明确了计费折算规则与最低缴费额度。欠费逾期会产生滞纳金,情节严重还会吊销采矿许可证,若是国家出资探明的矿区,企业还需额外缴纳采矿权价款并完成合规评估备案。

采矿权使用费是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缴费人要注意,得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或者年检的时候缴纳。具体来说,就是收到准予登记的通知那天起,30天内就得完成缴费,可别逾期了。
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这笔使用费是按矿区的实际面积来算的,而且是每年交一次。固体矿产,每平方公里每年交1000块钱就行;要是矿区面积不到1平方公里,就按实际有多少面积算,但有个底线,最少得交500块。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这种流体矿产,是按井来收费的,每一口井每年交1000块。还有个小细节,矿区面积要是有尾数,或者本身就≤0.5平方公里,就按0.5平方公里算;要是在0.5到1平方公里之间,就直接按1平方公里计费。这笔费用由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收取,收上来的钱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主要用在采矿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勘查保护这些相关工作上。一定要按时缴费,要是逾期没交,相关部门会责令限期缴纳,而且从滞纳那天起,每天还要加收2‰的滞纳金;要是逾期还不缴,采矿许可证会被吊销,后果挺严重的。另外,要是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也会依法追究责任。
还有一点,要是申请的是国家出资勘查过、并且已经探明的矿产地的采矿权,除了交上面说的采矿权使用费,还得缴纳采矿权价款。这笔价款可以一次性交清,也可以分期缴纳,而且得由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来评估,评估报告还要报备案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