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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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需转让矿业权时,若该矿业权是由国家出资形成,则必须进行转让评估,并由相关部门对评估报告签署意见。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需联系管理部门,获取相关申请表格和资料进行咨询。根据申请书及相应法规,填制《探矿权转让申请书》或《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并准备所有必需的材料。对于矿业权转让,需准备以下材料:
1.转让申请书、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勘查或采矿许可证;矿权申请核查意见表;
5.转让人具备转让条件的证明;
6.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展情况报告;(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转让矿权时,应当体检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变更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