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348 | 采 | 砂岩 | 2026-04-07 | 报名中 | 800.00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贵州省榕江县,矿种:建筑用砂岩矿,矿区面积:0.216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600.33米至+420米,出让年限:10年,建议矿山设计规模:不低于30万立方米/年,挂牌起始价:800万元,竞买保证金:400万元,竞价幅度: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榕江县xx建筑用砂岩矿(扩大矿区范围)
矿种: 建筑用砂岩矿
矿区范围(2000坐标系):xxxxx
储量: 截至2025年9月10日,xx建筑用砂岩矿(扩大矿区范围)矿石总资源量420.8×104m3(1132.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73.6×104m3(467.1万吨),控制资源量125.2×104m3(336.7万吨),推断资源量122.0×104m3(328.2万吨)。资源量估算标高:+600.33m~+420mm。原已设采矿权范围内(标高+575米至+340米)查明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为285.1万立方米(766.9万吨),其中动用资源量为92.5万立方米(248.8万吨),保有资源量192.6万立方米(518.1万吨)。
矿区面积: 0.2166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 +600.33米至+420米
出让年限: 10年
建议矿山设计规模: 不低于30万立方米/年
挂牌起始价: 8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400万元
竞价幅度: 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2024年6月以来没有被吊销勘查及开采许可证。
(四)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1.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2.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若竞得需承担该采矿权前期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所产生的费用20.2万元,xxxxx;因xxx,需支付原采矿权人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资金1526.2482万元。
三、网上报名申请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
(二)xxxxx
(三)申请人可登陆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报名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xxxxx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xxxxx
(三)开户银行及账号
xxxxx
(四)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按照《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保证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该采矿权的报价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22日14时30分(10个工作日)。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高于前一次所有竞买人的最高报价。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2026年4月22日14时30分),xxxxx 。
(七)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人召集相关竞买人,采取适当延长竞价时间,口头现场竞价,直至其他竞买人弃权,只剩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以该竞买人最高报价成交。但必须是报价期间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现场竞价。
(八)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该宗矿权不设出让底价。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提出。xxxxxx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有效,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无效。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按照《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不成交的,由xxxxx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xxxxx
(五)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向xxxxx提交采矿权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六)采矿权有效期满前30日内,采矿权人可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七)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八)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采矿权人(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该采矿权重新挂牌出让。
(九)xxxxx
(十)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费用、评估费用和原采矿权人前期投入费用。
(十一)xxxxx
(十二)xxxxx
(十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依法办理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办理的手续后,方可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设计)》等的规定进行开采并在开采过程中自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和责任。
(十四)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 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 提出。xxxxx 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五)出让人和挂牌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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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方式
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