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479 | 探 | 地热 | 2026-05-12 | 报名中 | 40.00万 | 陕西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陕西省蒲城县,勘查矿种:地热,面积:3.8922平方千米,拟出让年限:5年,起始价:人民币40万元,挂牌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9日时9:00时止,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16:00时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交易平台
xxxxx
三、探矿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蒲城县xx地热勘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3.8922平方千米,矿区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人民币40万元
四、竞买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采、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新设立公司等缺少上述(四)(五)(六)项信息资料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缺失报名相关资料的原因、具备开采该矿业权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条件要求的承诺、不存在(四)(五)(六)项下列举的相关问题承诺等。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9日时9:00时止。
网上地址:xxxxx
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xxxxx
2.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16:00时止。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6:00(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万元)
3.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报名资料:
xxxxx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出让起始价为40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不允许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xxxxx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xxxxx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1.探矿权竞得人签订合同后,根据《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23〕52号)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采矿权出让收益率由主管部门以地热井成井后的实际水温来核定,其中水温<60℃时为3.6%,水温≥60℃且<90℃时为4.2%,水温≥90℃时为4.7%。开采时,采矿权人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与核定的出让收益率计算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2.xxxxx
3.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勘查方案积极开展勘查工作,探矿期间不得实施采矿行为;勘查活动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4.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