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0055 | 采 | 建筑用砂 | 2025-07-10 | 报名中 | 1088.24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xxxxxxxxxx
场所:xxxxxxxxxx
2.矿业权交易平台:xxxxxxxxxx
二、出让采矿权概况
采矿权名称:甘肃省卓尼县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
矿权位置:xxxxxxxxxx
矿区面积(km²):0.23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开采方式:露 天开采
推断资源储量(万 m³):371.90
可 采 资源量(万m³:317..97
生产规模(万m³/年):30
出让年限(年):10.6
竞买保证金(万元): 218
起始价(万元):1088.24
加价幅度:2万元
注:开采标高由 2895m至 2730m,出让详细情况见xxx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编号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X Y X Y1 3835288.07 34621188.57 5 3835511.56 34620855.652 3835174.41 34621106.84 6 3835617.87 34621325.093 3834906.48 34620989.88 7 3835475.41 34621302.694 3835044.73 34620734.31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经营事项。2.竞买人须符合征信要求,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凡被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因破坏环境、安全生产、非法开采或对原有矿山拒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3.竞买人具备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具有开采建筑用砂石料矿和实施矿山绿色开发与环境恢复相匹配的实力。满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动态管理以及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修复的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并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综合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有意竞买者应xxxxxxxxxx。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 年7 月10 日上午1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5.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 年7 月10 日下午18:00。
七、挂牌竞价期限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5 年 7 月11 日8:30 至2025年7月25日 10:30。2.报价地点:xxxxxxxxxx。3.公示地点:xxxxxxxxxx。4.挂牌出让竞价截止时间:2025 年7 月25 日10:30。八、报名及报价方式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和线上报价方式,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xxxxxxxxxx
九、出让文件的获取申请人应自行登录xxxxxxxxxx获取投标登记号,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有意竞买者登录xxxxxxxxxx,有两种登录方式自主选择:1.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网址 xxxxxxxxxx),全流程免费;2.持有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xxxxxxxxxx办理,网址:xxxxxxxxxx),收取 ukey 主锁费及信息技术服务费。申请人须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含利息)。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与xxx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在出让合同中约定,税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合同等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由矿业权人按缴款通知书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十、风险提示
1.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出让采矿权有关矿体的规模、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采矿权,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2.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林草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期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xxxxxxxxxx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 号)、《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通知要求》(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 号),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xxxxxxxxxx分别编制《三合一方案》、《绿色矿山设计》,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3.按照《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甘资规发〔2023〕2 号)文件要求,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开采、生产,必须按照新设矿权在建厂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不能按期通过省级绿色矿山评估验收的,将予以停产整治或关闭。4.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须依法依规按照矿权范围及所需生活区、加工区、堆料区办理林草征占、安评、环评、稳评、水土保持等有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中,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等,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应当到林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使用。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选择避开公路沿线面山、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区域进行生产生活区建设。开发利用时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林地、草地、文物古迹、管道管线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的,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的承诺。涉及其他权利人补偿的,自行协商,依法补偿。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5.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的规定,竞得人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足额缴纳植被恢复基金,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出让人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边保护”的原则进行合理有序开采,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6.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一经发现,出让人有权立即终止该采矿权,所缴纳的费用一律不再退还。7.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为拟动用可采储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采矿权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竞得人须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得采矿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照《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州、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州发改收费〔2017〕567 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缴纳。
十二、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xxxxxxxxxx。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出让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本挂牌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xxxxxxxxxx载明的为准。xxxxxxxxxx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中止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十四、联系方式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