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637 | 采 | 花岗岩 | 2026-06-05 | 报名中 | 155.00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甘肃省敦煌市,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面积:0.0906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455-1420 米,可采资源量:104.6 万立方米。生产规模:15 万立方米/年,拟出让年限:7 年,起始价:155 万元,竞买保证金:302.94 万元,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9:00 至 2026 年6 月5 日17:00。 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
(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
(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敦煌市xxx建筑用花岗岩矿
三区块采矿权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0.0906 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 国家大地坐标):xxxxx
开采标高:1455-1420 米可采资源量:104.6 万立方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资源开发步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生产规模:15 万立方米/年拟出让年限:7 年(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起始价:155 万元竞买保证金:302.94 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七)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向开立保函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经出让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在出让活动中存在串通报价、恶意竞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竞买人需确保开立的银行担保保函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立保函银行应当确保担保保函相关信息在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查询,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八)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开立银行出具的150 万元担保保函,保函期限为 6 个月。xxxxx。(九)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302.94 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26年 6 月 5 日 17:00 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普查报告编制费6 万元及前期矿山建设投入296.94 万元,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竞买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xxxxxx(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9:00 至 2026 年6 月5 日17:00。
(二)提交报名文件1.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9:00 至 2026 年6 月5 日17:00。2.报名方式xxxxxx。3.报名资料xxxxxx
(三)资格审查xxxxx
六、出让方式、时间地点及确定竞得人标准、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1.挂牌报价时间:2026 年6 月8 日9:00 至2026年6月23日 10:00 止。限时竞价时间:2026 年 6 月23 日10:00 开始。2.xxxxxx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 5 万元或 5 万元的正整数倍;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或等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或等于底价的,不成交。
xxxxx
七、出让合同签订成交
(略)
八、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与登记办理竞得人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严格依照《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及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待完成出让收益缴纳后,需按要求持相关凭证到敦煌市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九、风险提示
(略)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xxxxx直接提出,联系电话:xxxxx。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xxxxxx提出,联系电话:xxxxxx。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略)
十二、其他内容
1.xxxxx。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