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0083 | 采 | 灰岩 | 2025-07-21 | 报名中 | 95.32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
名称: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百里杜鹃管理区xxx砂石厂(变更)采矿权(二次)。
2.项目编号:xxxxxxxxxx
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4.地理位置:xxxxxxxxxx。
5.地理坐标:xxxxxxxxxx
6.矿区面积:0.096平方千米 (以矿区拐点坐标计算为准)。
7.变更后矿区范围:
略
矿区面积:0.096km2
开采标高:+1405.00至+1500.00m
8.资源储量:本次新增保有资源储量272.34万m3(680.85万t)。
9.开采标高:+1405~+1500m。
10.矿山项目生产规模:20万吨/年。
11.出让期限:10年。
12.起始价:95.32万元。
13.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倍数)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需要提交资料、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二)报名提交资料清单(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或一致)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其他报名资料(详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须知)。
(三)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50万元。
2.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
3.须一次到账等额保证金。
4.竞买保证金存(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
银行账号:xxxxxxxxxx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需登录xxxxxxxxxx,查询保证金到账后将保证金与对应项目绑定,保证金绑定成功后才能上传竞买申请资料。保证金到账、查询、绑定、上传竞买申请资料均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意向竞买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2.公告时间:
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
3.挂牌时间:
2025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2时00分;
4.地点:xxxx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xxxx
CA办理咨询电话:xxxxxxxxxx;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xxx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或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
1.申请报名、缴纳保证金、查询并绑定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起止时间:
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
2.竞买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202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有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出让收益
本宗采矿权以最终挂牌成交价作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九、风险提示
(一)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二)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价款一律不予退还。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完善用地手续,在环保、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方可依法开采。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三)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缴纳(预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备齐相关报件资料后,依法向xxxxxxxxx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合法采矿权人。
(四)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规定:“涉及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的......可明确由买受人承担”。该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整合资源,经对原采矿权及其原有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相关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若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为原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前期相关费用、完善相关资料,与原采矿权合并以变更的形式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若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竟得人为新的竞买人,除按规定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前期相关费用共计4.8万元,还需支付原采矿权人原采矿权及其原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经评估及认定的相关资产投入评估值为1827.9763万元,并办理原采矿权转让手续后,与原采矿权合并以变更的形式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
(五)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认真履行资源税与矿业权占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必须按规定退出。
(六)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新建,届时以新建公告为准;
(八)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九)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十)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十一)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x反映。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当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2.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xxxxxxxxx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当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
2.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xxxxxxxxx
(九)交易联系信息
出让人联系人及电话
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