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920 | 采 | 大理岩 | 2026-09-22 | 报名中 | 978.52万 | 吉林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吉林省东丰县,开采矿种:建筑用大理岩,面积:0.313000平方千米,开采标高:478.0米至364.0米,拟出让年限:23.7年,起始价:978.52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2026年09月22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东丰县xx建筑用大理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大理岩
地理位置:东xxxx
面积:0.313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
资源储量:估算矿区范围内保有推断资源量(TD)1209.3万m3(其中含原矿区剩余37.6万立方米储量,新增可采储量1171.7万m3),按回采率98%计算,可采储量1185.11万m3,按年产50万m3计算,可满足矿山生产约23.7年(具体服务年限依据开发利用方案)
开采标高: 478.0米至 36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内的矿山已开采多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大理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台阶式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并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拟出让年限:23.7年
起始价:978.52万元
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开采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两年内未被列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黑名单”(系统自动鉴别)。 6.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7.竞买人需提交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9月11日—2026年09月23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现场: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2026年09月22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1.在规定的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4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2.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询问竞买人是否参加限时竞价,无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结束。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3.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限时竞价。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4.在挂牌时间截止前,竞买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限时竞价。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最终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交易中行为有《矿业权交易规则》第23、24、25条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情形的,由采矿权出让人提出采矿权交易中止或者终止,采矿权交易中止原因消除后,按规定程序恢复采矿权交易。 2.对本次挂牌出让交易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略)
十一、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