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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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380 | 采 | 白云 | 2025-04-18 | 已成交 | 24610.00万 | 24760.00万 | 山西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
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芮城县整合一矿
开采矿种:白云岩、石灰岩
地理位置:xxxxxxx
面积:0.485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xx
资源储量:白云岩、石灰岩资源量共计10306.99万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
开采标高:1235米至915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整合采矿权,露天开采。挂牌结束后,按照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拟出让年限:23.97年,最终以有关报告为准。
起始价:2461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采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交易,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竞得。
(二)出让收益缴纳方式: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用一次性签合同处置,可分期缴纳。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收益,剩余出让收益在5年内缴清(具体以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2025年 4月23 日9时至2025年5 月 9日9时。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 5月9 日9:05开始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xxxxxxx。
(二)时间安排
1.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 3 月20 日8:00至2025年 4 月18 日17:00
2.报名时间:2025年 3 月 26 日8:00至2025年 4 月 18日17:00止
3.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4 月 22 日18:00
(三)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xxxxxxx,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质条件中第(三)、(四)、(五)、(六)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上传全部申请报名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上传,上传后仅可修改一次,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受上传材料。
(四)竞买保证金/保函相关事宜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383万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捌拾叁万元。
1.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18 日 17:00止。
(1)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线上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根据交易系统列出的银行自行选择保证金交纳银行,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
(2)未取得竞买资格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资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xxxxxxx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3)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xxxxxxx线上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无异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需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
2.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即为意向竞买人放弃竞买资格。
3.竞买人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时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确认竞买资质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要求并按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xxxxxxx线上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的通知信息,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后,成为竞买人。对不符合资质的,交易平台提示并说明原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设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3.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4.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公示10个工作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详见本公告第九项)。
八、权利义务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全部承担不可预见的开采风险、地质风险、可行性风险、市场风险、矿山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着力提高绿色开采、综合利用、生态保护、本质安全等能力。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提升矿产品回采率、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要坚持优矿优用、分级利用,不得将高级别矿种混入低级别矿种开采贱卖。
(四)设置违约金制度。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的,均视为违约,须向出让人支付成交价10%的违约金(上缴国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地址:xxxxxxx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未签署出让合同、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未办理开采登记致使出让不能完成的竞得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