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0483 | 采 | 灰岩 | 2025-02-20 | 已成交 | 785.00万 | 795.00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
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x
三、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成县xxxxxx建筑用石料灰岩矿南采区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灰岩矿
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xxxxxxx
矿区面积:0.442平方千米,共由5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如下:xxxxxxx
开采标高:1510-1345米
资源储量:采矿权范围内推断资源量:627.01万立方米,可采资源储量491.58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19年(含基建期2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采矿权为属于已设采矿权注销后重新出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审查备案的《成县xxxxx建筑用石料灰岩矿南采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
起始价:785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竞买保证金:400万元
四、xxxxxxx;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报名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申请人必须为从事矿业活动或与矿业相关联的企业。
2.报名申请人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具有开采建筑用石料矿和缴纳相关费用、建设绿色矿山、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恢复治理的能力。
3.报名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挂牌竞价期限: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7日(工作日);
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报价地点:xxxxxxx;
挂牌出让会地点:xxxxxxx。
七、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xxx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20日(工作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3.竞买承诺书;4.企业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6.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报名注意事项:1.竞买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xxxxx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20日(工作日)持xxxxxxx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xxxxxxx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竞买申请。
2.经xxxxxxx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可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人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0日(工作日)到xxxxxxx办理竞买手续。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县政府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政府设置底价)。
九、风险提示
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xxxxxx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采矿权已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编制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申请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照编制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矿山建设和开采生产。编制采矿权相关方案报告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直接一次性支付给对应单位账户,支付凭证报送xxxxxxx存档。
3.申请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采矿权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出让方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4.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经二 [2019]23号文件)规定,竞买人依法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照评审通过后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当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间不得实施采矿行为;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采矿权占用费(使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采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在开采阶段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落实“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的要求,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严禁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境界线违规开采边坡压覆资源量。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砂石粘土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和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运行,并在矿山正式投产后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核查验收。
5.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若因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等采矿权人自身因素导致出现以下情形,将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停工停产达到一定期限;②未按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开采、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③未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
6.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到xxxxxxx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了解,做到对出让采矿权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掌握,并对自己竞买出让采矿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 本次挂牌出让的标的为采矿权,不含矿山开采经营需要用地和用林使用情况。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民小组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属事宜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取得采矿权后可能发生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属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8.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拟动用可采资源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9.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用林、用地等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10. 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或服务年限到期,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登记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
11. 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2.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成县建筑用石料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