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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松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探采 矿种 截止时间 交易状态 起始价(元) 成交价(元) 所在地
G2500507 花岗岩 2024-11-19 已成交 4450.00万 4450.00万 广东

详细内容

  xxxxxxxxx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交易出让采矿权矿区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采矿权名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松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拟设矿区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所在地340°方向,直线距离约39km处,行政区划隶属潮安区赤凤镇管辖,矿区有简易公路与县道X075相接,沿县道X075往南东170°方位约17km可达潮州市区,交通相对便利。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16.94″,北纬23°46′26.67″。

  面积:0.272km2。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开采标高:+455~+257m(1985国家高程基准)。

  出让年限:14年

  生产规模:50万立方米/年。

  起始价:4450万元。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设计为露天开采,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实现“节约集约、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资源储量:拟设矿区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矿石量)705.10万m3。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705.10万m3,其中:控制资源量631.01万m3,推断的资源量74.09万m3,控制资源量占保有资源量的89.49%,可采储量为612.63万m3。矿床开采剥采比为0.790: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建设用砂)后,矿床开采剥采比为0.217: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义务。

  二、采矿权出让有效年限:

  有效期限14年(含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生产规模为50万立方米/年。采矿权有效期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均可报名申请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矿产)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4.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四、xxxxxxxxx

  五、xxxxxxxxx

  六、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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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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