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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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657 | 采 | 花岗岩 | 2024-12-25 | 已成交 | 160.00万 | 160.00万 | 吉林 |
详细内容
xxxxxxxxx。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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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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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磐石市驿马镇滚马岭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二)地理位置:磐石市驿马镇滚马岭村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四)矿区面积:0.031平方公里
(五)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略
(六)开采标高:+473m~+388m
(七)资源储量:根据《吉林省磐石市驿马镇滚马岭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79.8万立方米。
(八)拟出让年限:设计生产服务年限约5.14年。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5万立方米/年,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十)多目标管理及开发全过程动态管理要求:1.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生产;2.每年采矿权人按要求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真实、准确公示开采信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全过程动态监管。3.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竞得的矿区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其恢复治理责任由竞得人一并履行。4.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把安全生产关口,做到安全无事故。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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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出让起始价
挂牌出让起始价:16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xxxxxxxxx
(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60万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整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 12月25日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2月25日08时57分。三分钟询问时间后,进行限时报价阶段。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四)交易地点:xxx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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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违约责任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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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三)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