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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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808 | 探 | 铜 | 2024-11-15 | 已成交 | 330.00万 | 330.00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探矿权名称:甘肃省肃南县xx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区域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xxx
地理位置:xxxxxxxx
区块面积(平方千米):14.5933
拟转让年限:5
首次转让期限:5 年(探矿证有效期限:2023 年4月6日至2028 年 4 月 5 日),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起始价及加价幅度:甘肃省肃南县xx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拍卖起始价330万元,加价幅度 10 万元。
二、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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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7.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8.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保证金打款子账号,报名登记信息、保证金打款子账号及打款账户信息系统会自动发送到意向竞买人报名登记时录入的手机号上面。意向竞买人在向我中心指定账户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准确使用已获取到的打款子账号进行电汇,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可填写十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必须用在甘肃省主体共享平台注册认证通过的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必须与参加本次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者其他机构名义交纳缴纳保证金。户名:xxxxxxxx
四、转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转让公告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11 月15 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2 时至2024 年11 月15 日17时止。2.报名方式xxxxxxxx。3.报名材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1);(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转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 4 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xxxxxxxx。
(三)资格审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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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转让方式网上拍卖。(二)拍卖时间地点1.竞价时间:2024 年 11 月18 日9 时30 分开始。2.xxxxxxxx。(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1.本次探矿权转让为有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拍卖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拍卖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拍卖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拍卖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四)签订《探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网上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xxxxxxxx签订《探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探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转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留交易保证金,在启动第二次转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转让与首次转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等)。(五)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x公示10 个工作日。
六、转让合同签订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转让人有权扣留保证金。同时,转让人将启动第二次转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转让与首次转让形成的转让收入差额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竞得人须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探矿权转让价款缴纳本次探矿权转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按照本转让公告规定及与转让人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相关约定,一次性向矿业权人缴清探矿权转让价款。
八、探矿权变更登记办理竞得人按照《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转让收入后,到xx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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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如对转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15002669696。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xxxxxxxx发布。转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2.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转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本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本次转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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