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0916 | 探 | 页岩 | 2025-04-10 | 已成交 | 9918.00万 | 9918.00万 | 重庆 |
详细内容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重庆黔江xx页岩气勘查。
(二)勘查矿种:页岩气。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721.7931平方千米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xxxxxxxx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上午9时至2025年4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xxxxxxxx。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意向竞买人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出具日期距离本次报名起始日期1年以内,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在xxxxxxx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自动随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账号。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
意向竞买人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探矿权,如申请人同时竞买多宗探矿权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大写)(¥500万元)
当竞价超过1亿元时,追加保证金2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竞价超过5亿元时,追加保证金5000万元,追加时限2个工作日,至此后续不再追加。
(2)意向竞买人应于报名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不予受理报名。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意向竞买人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申请人在报名期限截止时间的1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3)意向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xxxxxxxx将自动颁发《保证金到账确认书》。
(4)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保证金退还时,本金利息一并退还。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xxxxxxx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xxxxxxxx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4月25日10:00时开始。
2.xxxxxxx。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与要求,按时前往xxx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x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8%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0.8%))。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xxxxxxxx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xxxxxxxx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xxxxxxxx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