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263 | 采 | 砂石 | 2024-09-16 | 已成交 | 97.00万 | 197.00万 | 西藏 |
详细内容
根据xxxxxxxx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革吉县革吉镇那布五组那普砂石矿位于革吉县城北东方向,设计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拟出让矿区面积约0.107872平方千米,4个拐点圈定(表1-1)。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9.34万立方米,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矿石量27.66万立方米,开采标高: 4613米至 4635米生产规模6.00万立方米/年,采矿服务年限:4.61年(以签订采矿合同时间为准)。
表1-1 拟设采矿许可证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编号XY
13245258.9230472613.82
23245253.8730472647.02
33245244.6230472898.12
43245262.9430472968.06
(二)革吉县革吉镇那布五组那普砂石矿采矿权出让时间为4.61年,起始价为:97万元(不包含政府前期垫支费用,监管费用和土地补偿费),增幅价为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竞得人还需缴纳9个前置报告费用合计:55.50万元。资源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革吉县革吉镇那布五组那普砂石矿出让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出让人只对采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矿产资源进行出让。采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的附着物(含房屋、木、草、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均按照相关标准,由受让人自行与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协商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提供相关诚信资料,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采矿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好加工场地及用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不设有保留底价。
(二)公告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日18时30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xxxxxxxx提交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2024年9月3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16日18时30分。
(五)竞价时间:2024年9月16日18时31分。
(六)缴纳保证金账户
xxxxxxxx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xxxxxxxx
五、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xxxxxxxx
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xxxxxxxx
七、交易实施
xxxxxxxx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