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264 | 采 | 砂石 | 2024-09-12 | 已成交 | 148.33万 | 148.33万 | 西藏 |
详细内容
根据xxxxxxxx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区尼洋河巴宜区城区下游段河道疏浚砂石料有偿出让。清淤料储评估量共计329624.7立方米,单价为4.5元/立方米,出让起始价为1483311.12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销售内容。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合法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巴宜区范围内的砂石料有偿交易平台组织的挂牌活动,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四)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采砂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水利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五)本次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六)竞买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能力,具有缴纳尼洋河巴宜区城区下游段河道疏浚砂石料有偿出让金和各种行政规费及税金的能力。
(七)竞买人须经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八)对在xxxxxxxx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挂牌活动。
三、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至2024年9月1日18时30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8月13日9:30至2024年9月1日18:3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xxxxxxxx提交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2024年9月2日9:30至2024年9月11日18:30。
(五)竞价时间:2024年9月12日10:00分。
(六)缴纳保证金账户
xxxxxxxx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xxxxxxxx
五、对交易采砂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xxxxxxxx
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