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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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1508 | 采 | 玄武岩 | 2025-09-02 | 已成交 | 122.17万 | 122.17万 | 吉林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
x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吉林省长白县xx建筑用玄武岩矿
(二)地理位置:xxxxxxxx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玄武岩
(四)矿区面积:0.0404平方千米
(五)矿区范围:xxxxxxxx
(六)开采标高:+870至+734m
(七)资源储量:117.29万立方米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吉林省长白县xx建筑用玄武岩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式开采。剥土台阶坡面角45°,矿山总剥采比0.04(m3/m3),设计台阶高度15m,设计台阶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小于56°,设计利用资源量(KZ)117.29万立方米,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1,设计开采回采率按98%取用,则可采储量为114.94万立方米,该矿的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5.75年(不含基建期),基建期1年。
(九)多目标管理及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占用费;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杜绝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以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6)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于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坑全过程,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山。
(7)竞得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应落实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措施,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矿山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评估核查;未通过的给予一年整改期,一年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停止生产。整改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通过评估核查的,方可继续生产。
(8)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9)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修复贯穿采矿活动全过程。
(十一)出让起始价: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2.17万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
(十二)出让年限:5.75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登录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kyqgs.mnr.gov.cn/查询)。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五)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六)本次挂牌出让设定竞买保证金50万元。开户单位xxxxxxxx
(七)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xx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xxxxxxxx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9月01日 15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xxxxxxxx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xxxxxxx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xx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xxxxxxxx
十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8月19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2.17万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增价幅度为3万元或3万元整数倍。
(三)竞买活动结束后,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竞买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xxxxxxxx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