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808 | 采 | 辉绿岩 | 2025-11-12 | 报名中 | 480.22万 | 内蒙古 |
详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出让,勘查矿种:建筑用辉绿岩;首次出让期限:8年;出让区块面积:0.3774平方公里;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矿石量为229.40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矿石量207.10万立方米;开采标高:1190米至1120米;挂牌出让起始价:480.22万元。以下是本采矿权出让详情: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区块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西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
地理位置: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首次出让期限:8年,从开采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出让面积:0.377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略
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矿石量为229.40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矿石量207.1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1190米至1120米(露天开拓工程至地表)。
挂牌出让起始价:480.22万元。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按期建成绿色矿山,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二、其他有关要求
1、保证金: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收取保证金,凡报名参加竞买者需交纳竞买保证金480.22万元,竞买人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时,需按照系统提示逐步进行,以最终显示报名成功为准。
2、出让合同签订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于2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3、竞买人应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采矿权出让中关于地质工作误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产生的不利影响,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工艺等的限制产生的风险。
4、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5、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项目前期勘探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测定界报告等前期费用共267.53万元,作为出让成本另行计算,不在挂牌的起始价范围内,所有前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相关税费缴纳、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和统计信息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相关义务。
7、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8、竞得人应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履行相关义务,且需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及配套设施要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9、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认真执行。矿山开发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同时按照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区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表植被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主体责任。受让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按规定依法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由矿山所在地盟市、旗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督企业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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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
(四)网上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止。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登陆xxxxxxx,点击“电子签章办理需知”下载附件,(附件下载地址:xxxxxxx)前往xxxxxxx,咨询电话:xxxxxxx。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查阅公告及获取挂牌文件
1.登录“xxxxxxx“查看公告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2.登录“xxxxxxx”网站,点击“矿权竞买”,在对应矿权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0)登录“xxxxxxx”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填写完竞买申请书,点击“进行电子签章”按钮,进入电子签章的页面,点击页面上方的“文件下载”按钮,在控件中点击“打开”按钮打开下载的文件,点击控件中的“签章”按钮,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将章放置指定位置点击鼠标左键,签章完成会自动覆盖下载的文件;之后点击“文件保存”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定签章后的文件,保存成功后将页面拉至底部,点击下一步。
4.保证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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