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893 | 采 | 灰岩 | 2025-12-31 | 报名中 | 187.74万 | 云南 |
详细内容
云南省宾川县灰岩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960~1910m;面 积:0.0141km²;资源储量: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保有资源量:134.10万吨,利用资源储量为134.10万吨,采矿回采率95%,预可采资源量127.40万吨;出让年限:1.27年;矿山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挂牌价计人民币¥187.74万元整(大写:壹佰捌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为准5万元/次。以下是出让详情:
一、出让人、出让方式及交易平台
出让人:xxxxxx
地址:xxxxxx
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挂牌
交易平台:xxxxxx
交易网址:xxxxxx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项目名称: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四)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矿区位于宾川县城49°方向,平距约31千米,地处宾川县平川镇古底村委会境内;矿区面积:0.014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960~1910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开采标高:1960~1910m
面 积:0.0141km²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以与xxxxxx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五)资源储量: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采矿权保有资源量:134.10万吨,利用资源储量为134.10万吨,采矿回采率95%,预可采资源量127.40万吨。
(六)出让年限:1.27年
(七)矿山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并按《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修复。
(十)挂牌价和加价幅度:该采矿权标的挂牌价计人民币¥187.74万元整(大写:壹佰捌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为准5万元/次,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十一)前期地质勘查工作费用:采矿权挂牌出让后竞得人还需缴纳前期地质勘查及相关报告编制等成本费用。
三、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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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展示、公告及挂牌时间
(一)展示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挂牌开始前,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实地进行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参与挂牌即视为认可现状挂牌。
(二)挂牌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
(三)挂牌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时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止。
五、挂牌申请方式及日期
(一)挂牌申请方式
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xxxxxx提交竞买申请,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xxxxxx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xxxxxx。窗口服务热线:xxxxxx,取得企业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xxxxxx。
(二)挂牌申请时间
挂牌申请起止时间为:2025年 11月19日09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止。
(三)挂牌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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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挂牌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计人民币:¥38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15日16时止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线下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账户必须是用户提交报名申请时的企业法人账户,并由xxxxxx确认到账后方具备报名资格。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进账(注:缴纳挂牌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转账单据备注栏上注明:“宾自然资矿挂出〔2025〕2号挂牌保证金”)。未竞得标的保证金在挂牌成交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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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买申请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8时,竞买申请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xxxxxx线上提交“挂牌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xxxxxx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核通过xxxxxx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可于 2025年12月16日18时后登录xxxxxx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只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八、挂牌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取得挂牌资格的竞买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挂牌时限内登录xxxxxx进行挂牌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挂牌标的设有底价),不成交。
(一)本次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自动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00时开始,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次日内通过xxxxxx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xxxxxx《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及不动产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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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风险提示
(一) 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号矿体与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毗邻,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I号矿体出让后与宾川县平川镇洪水塘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资源量整合,按扩大后的矿区范围0.0688km²总资源储量申请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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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xxxxxx。
十二、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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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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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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