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906 | 探 | 地热 | 2025-12-16 | 已成交 | 373.59万 | 383.59万 | 河北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勘查矿种:地热,矿区面积:37.3591平方千米,预计勘查程度:可行性勘查,勘查热储层位:蓟县系雾迷山组热储,出让年限:5年,出让方式:拍卖,出让起始价:373.591万元,出让收益:按探矿权成交价缴纳,竞得人应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金,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1 月 19 日至2025年 12 月 16 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拟出让勘查区块探矿权基本情况
1.名称:廊坊市xx地热勘查
2.地理位置:xxxxx
3.矿区面积:37.3591平方千米
4.勘查矿种:地热
5.预计勘查程度:可行性勘查
6.勘查热储层位:蓟县系雾迷山组热储
7.出让年限:5年
8.出让方式:拍卖
9.出让起始价:373.591万元
10.出让收益:按探矿权成交价缴纳,竞得人应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金。
11.勘查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
备注: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林地、草地、湿地。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体报名。
2.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
3.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4.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373.591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拍卖。
2.拍卖时间:2025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5 时;
3.拍卖地点:xxxxx。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
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 11 月 19 日至2025年 12 月 16 日到xxxxx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境外单位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所携带资料原件均需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提供两份均加盖公章)。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1 月 19 日至2025年 12 月 16 日。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16 日 16 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16 日 时, 16 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3.申请报名方式:xxxxx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及方法
竞买人不得少于一家,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八、 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
九、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或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xxxxx提出,由xxxxx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 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 、 其他内容
1.竞得人缴纳矿业权(探矿权)出让收益金后,凭《地热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矿业权(探矿权)出让收益金缴款凭证到xxxxx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悔拍的,或不缴纳矿业权(探矿权)出让收益金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2.xxxxx
3.xxxxx。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探矿权拍卖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