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933 | 探 | 金 | 2025-12-24 | 报名中 | 52.00万 | 黑龙江 |
详细内容
该矿权位于黑龙江省孙吴县,勘查主矿种:金,面积:8.61平方千米,勘查工作程度:普查,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出让年限:5年,出让收益率:2.3%,起始价:52万元。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孙吴县xx金多金属矿勘查
勘查主矿种:金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8.6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起始价:52万元。
出让收益率:2.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备支付探矿权成交价款的资金实力。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4日
挂牌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
网上地址: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xxxxx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xxxxx。
3.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交易须知(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探矿权出让交易公告(交易平台网站打印,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104万元整(大写)壹佰零肆万元整。
(3)收款账户信息
xxxxx
(4)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自动转为部分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报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xxxxx。
(三)资格审查
xxxxx。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26日9:00时至2025年12月25日9:00时止。
xxxxx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候选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5万元或人民币0.5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候选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候选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自由报价期:2025年12月25日9:00—2026年1月9日10:00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0.5万元
(二)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应在被确定后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xxxxx
(四)出让合同签订
xxxxx
(五)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应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xxxxx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向税务部门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3%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如收益率调整,按照新调整的收益率计算并缴纳出让收益。
(六)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八、风险提示
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xxxxx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1.xxxxx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6.xxxxx
7.监督投诉电话: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