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937 | 采 | 页岩 | 2025-12-26 | 报名中 | 229.00万 | 四川 |
详细内容
四川省中江县页岩矿采矿权,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面积:0.0530平方千米;资源储量:233.9万吨;开采标高:+563m~+515m;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11.1年;起始价:229万元。以下是出让详情:
一、出让人
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四川省中江县六松李家花园砖瓦用页岩矿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地理位置:中江县通济镇
面积:0.053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略
资源储量:233.9万吨
开采标高:+563m~+515m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竞得人须编制开采方案,按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以设计为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取得该采矿权后,采矿权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分年度缴纳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或诱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必须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并由采矿权人承担费用。
拟出让年限:11.1年
起始价:229万元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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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让方式
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采矿权竞买人均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申请参与本次矿业权公开拍卖的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竞买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矿业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拍卖。
5.竞买申请人需交纳金额为人民币45.8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七、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1.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
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登录xxxxxx,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申请
1.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
2.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独立申请。
3.意向竞买人应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进入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指引完成竞买申请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个收款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出让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方为有效,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估计竞买保证金延迟到账的风险。
九、竞买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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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
(三)拍卖地点:xxxxxx
(四)本宗采矿权拍卖活动采取拍卖会议现场报价方式。在拍卖文件规定时间,拍卖主持人按照本宗采矿权拍卖文件规定主持拍卖会议。
十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未按期缴纳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实名书面提出。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和失信联合惩戒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未缴清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7、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8、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对上述违约第1至5及第8情形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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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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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拍卖须知与规则
十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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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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