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969 | 采 | 石灰岩 | 2024-01-15 | 已成交 | 54.28万 | 57.28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贵州省织金县,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面积:0.0287平方千米,资源储量:本次变更后总资源储量为657.2万吨(242.14万m3),本次新增资源储量为421.8万吨(155.09万m3),开采标高:+1610m~+1738m,拟出让年限:8年,起始价:54.2815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时至2024年1月15日16:00。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织金县xx石灰岩矿采矿权(变更)。
2.项目编号:M5205242023000068
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4.地理位置:xxxxxx
5.矿区面积:0.0287平方千米(以坐标计算为准)。
6.拐点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x
7.资源储量:本次变更后总资源储量为657.2万吨(242.14万m3),本次新增资源储量为421.8万吨(155.09万m3)。
8.开采标高:+1610m~+1738m。
9.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需采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开发利用方式及生产工艺进行资源开发利用。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竞得人竞得该矿权后,在持有采矿许可证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切实做到“边开发、边治理、边修复”。
11.拟出让年限:8年。
12.起始价:54.2815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二)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三)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xxxxxx已交竞买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3.竞买申请书、信用承诺书等其他报名资料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xxxxxx。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前,需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存(汇)入指定专项账户。
3.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xxxxxx
4.竞买保证金退还的,将退还至竞买人提供的基本账户。
5.竞买保证金存(汇)入以下账户:
xxxxxx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2.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3.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时至2023年12月29日9:00;
4.挂牌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时至2024年1月17日12:00:
5.地点: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xxxxxx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日9:00时至2024年1月15日16:00。
2.竞买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日9:00时至2024年1月15日17:0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三)在挂牌期间,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限时竞价申请的,挂牌期限届满,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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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竞买人在公告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出让矿业权实际情况,对出让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出让矿业权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出让人作出重新组织出让决定后,xxxxxx重新组织出让。
3.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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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或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五)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六)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七)交易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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