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2042 | 探 | 铝土 | 2026-01-04 | 报名中 | 210.00万 | 山西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山西省沁源县,勘查矿种:铝土矿,面积:19.1790平方千米,勘查工作程度:普查,勘查投入要求:按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拟出让年限:5年,起始价:210万元,出让收益率:1.2%(铝土矿),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8:00至2026年1月4日18:00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省沁源县xx铝土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铝土矿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19.1790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勘查实施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210万元
出让收益率:1.2%(铝土矿)
四、投标人/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净资产要求在拾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以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为准)。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探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1月7日8: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1月21日10:00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月21日10:00开始
网上地址: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xxxxx
(二)时间安排
1.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4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8:00至2026年1月4日18:00止
3.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8:00
(三)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xxxx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申请报名材料(PDF格式,均需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
(4)意向竞买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传彩色扫描件);
(四)竞买保证金/保函相关事宜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须为独立保函,所提交的保函必须支持在线验真),保证金或保函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
1.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18:00止
xxxxx
2.银行保函
xxxxx
3.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具并送达银行保函的,即为意向竞买人放弃竞买资格。
4.竞买人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未按时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方式担保的,担保银行应将担保金额全额支付给出让人。
(五)确认竞买资质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要求并按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具并送达银行保函的,通过xxxxx线上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的通知信息,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后,成为竞买人。对不符合资质的,交易平台提示并说明原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人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xxxxx
八、风险提示
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xxxxx,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地址:xxxxx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一)xxxxx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0%。探转采时,根据勘查等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矿区范围。
(五)本项目勘查矿种为铝土矿及其共伴生矿产。本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6.7437平方千米、林地禁采区(国家二级公益林)2.1218平方千米(禁采区有关情况详见地质资料包),勘查程度达到普查。竞得人要编制《战略性矿产资源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暂定名),在矿山开采前须依法依规调整或处置到位。竞得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六)竞得人自取得探矿权起,需对勘查区内的矿产资源进行绿色综合勘查,尽快完成转采登记,进入矿山基础建设阶段,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七)《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国家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铝土矿1.2%、铁1.8%、镓1.4%)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八)本次出让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xxxxx。
(九)咨询电话: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