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148 | 采 | 灰岩 | 2026-02-14 | 已成交 | 5275.00万 | 9135.00万 | 重庆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201800平方千米,资源储量:1530.4万吨,开采标高:490.0米至 418.0米,拟出让年限:14.0年,起始价:5275.0万元,出让收益率:0.0%,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2026年02月14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合川区xxx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0.201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
资源储量:1530.4万吨.
开采标高: 490.0米至 41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由竞得人编制开采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设立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用银行账户,足额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开展修复,在矿山闭坑前或者闭坑后的2年内完成全部损毁区域修复并通过验收。
拟出让年限:14.0年
起始价:5275.0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严重失信主体”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02月14日
网上交易:xxxx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x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2026年02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于xxx,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2月14日18时 (二)网上拍卖交易: 1.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置有底价,采用网上增价报价的方式,起拍价为出让收益起始价,增加幅度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3.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若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若拍卖开始后,首个4分钟倒计时内均无人报价,则网上拍卖终止,采矿权不成交。 4.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 5.网上拍卖结束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同时网上交易系统将向竞得人自动核发《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三)成交确认书签订:该宗采矿权网上交易实行竞买资格前审制度,竞得入选人须在竞价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报名资料纸质件与xx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成交公示: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网上拍卖程序及竞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拍卖程序中,本采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人后,退还采矿权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八、风险提示
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采矿权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xxxxx提出(联系人:xxxxxx )。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将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应当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地质资料汇交、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用林用草用海、临时用地恢复、采矿权占用费缴纳、矿产资源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相关义务;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二)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设立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用银行账户,足额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开展修复,在矿山闭坑前或者闭坑后的2年内完成全部损毁区域修复并通过验收。 (三)出让采矿权在开采、生产过程中,如需使用相邻矿业权的道路、设施设备等,竞得人需与相邻矿业权权属人就相关使用事宜进行协商。 (四)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出让文件,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流转、建构筑物拆迁等其他权益补偿情况,并自愿接受现状情况。出让方已组织完成矿区范围土地流转、建构筑物拆迁以及矿区范围外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前期工作,相关投入成本已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审定,竞买人须向出让方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若竞得矿权需按照出让方要求办理相关转接事宜。竞得人需自行办理林地、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批复、协议签订等其它手续。 (五)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采矿权现状、出让文件、采矿权出让合同、政策要求、出让方完成的前期工作情况以及其他权益补偿等内容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六)竞得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152750元(暂定,以最终成交价测算为准)。收费标准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矿业权和加工贸易废料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5〕4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