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150 | 采 | 建筑用砂 | 2026-03-09 | 流拍 | 2000.00万 | 0.00 | 甘肃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开采矿种:建筑用砂,面积:0.230800平方千米,资源储量:796.49万立方米,开采标高:2028.0米至1840.0米,拟出让年限:20.0年,起始价:2000.0万元,出让收益率:0.0%,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2026年03月09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东乡族自治县xx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xxxxxx
面积:0.230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x
资源储量:796.4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028.0米至 184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出让资源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与xx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新建矿山依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等文件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常运营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拟出让年限:20.0年
起始价:2000.0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1、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2、竞买人无违法开釆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竞买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2月25日—2026年03月12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现场: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x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2026年03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xxxxxx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xxxxxx。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文件对出让矿区所作的陈述和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视为对出让矿区的承诺和担保;出让人和代理机构对该出让矿区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不承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出让矿区的实际状况,并到现场实地查勘,核实相关数据,同时对自己欲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xxx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办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本次xx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如发现竞买人恶意操纵、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今后参加临夏州辖区内各类矿业权出让活动的竞买资格,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