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196 | 探 | 萤石 | 2026-03-17 | 报名中 | 33.71万 | 重庆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重庆市酉阳县,勘查矿种:萤石、重晶石,勘查面积(平方公里):11.2351,地质工作程度:草根,出让年限(年):5,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33.7053,保证金金额(万元):100,网上报名时限:2026年1月29日9时-2026年3月3日17时,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2026年3月17日17时,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暂定名):重庆市酉阳县xxx萤石、重晶石普查
地理位置:xxxxx
勘查矿种:萤石、重晶石
勘查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x
勘查面积(平方公里):11.2351
地质工作程度:草根
出让年限(年):5
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33.7053
保证金金额(万元):100
二、出让人:xxxxx
三、交易平台:xxxxx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严重失信主体”内的;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勘查许可证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3月3日
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2026年3月17日17时
地点:xxxxx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竞买文件获取:xxxxx
(二)网上报名时限:2026年1月29日9时-2026年3月3日17时
(三)网上报名方式和程序:xxxxx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未设置底价,采用网上增价报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探矿权出让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xxxxx 提出(联系人:xxxxx )。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竞得人应当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综合勘查、绿色勘查、地质资料汇交、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林用草、临时用地恢复、探矿权使用费(占用费)缴纳、矿产资源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排查与防治等相关义务;勘查活动结束后,应当履行清理、回填、封堵、植被恢复等义务。
(二)因地质勘查工作实际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工作,并且在勘查、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四)竞得人在竞得探矿权后,应当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非油气矿产实质性勘查工作包括钻井、坑探、槽探、浅井)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五)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过程中,可能遇到避让高速公路可视范围、生态敏感区域等限制性条件约束,因勘查阶段未查明矿产资源,暂无法明确将来是否可能受限。
(六)竞得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1685.27元(暂定,以最终成交价测算为准)。收费标准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矿业权和加工贸易废料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5〕4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