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242 | 采 | 建筑用砂 | 2026-04-07 | 报名中 | 90.00万 | 青海 |
详细内容
青海省大柴旦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建筑用砂;;矿区面积:0.19平方千米;资源储量:42.29万立方米(334);开采标高:3217.00米至3202.00米;拟出让年限:1年;挂牌起始价:玖拾万元整;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或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0.0000万元;。以下是出让详情: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1.采矿权名称:青海省大柴旦行委鱼卡地区建筑用砂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3.地理位置:青海省xxxxxxx;
4.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xxxxxx
5.矿区面积:0.19平方千米;
6.资源储量:42.29万立方米(334);
7.开采标高:3217.00米至3202.00米;
8.拟出让年限:1年;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要求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并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执行。
10.挂牌起始价:玖拾万元整;
12.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或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13.竞买保证金:100.0000万元;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xxxxxxx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1.出让公告时间(不少于20工作日):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
2.报名及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
3.报名方式
xxxxxxx
4.报名材料及提交要求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6条相关网站及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需登陆xxxxxxx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5.竞买保证金要求及资格审查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5时00分
(2)账户信息
xxxxxxx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9日 15时00分止。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xxxxxxx在线审核竞买人资格条件,符合出让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可登录xxxxxxx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出让方式:挂牌
2.挂牌时间(不少于10工作日)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 15时00分止。
(2)限时竞价询问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5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 15时30分止,共计30分钟(竞买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询问时间结束后,限时竞价开始。
3.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或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4.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竞得人应当从成交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5.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在成交确认手续办结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六、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成为受让人。
七、出让收益缴纳
《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要求及相关规定,一次性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矿业权登记办理
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矿业权受让人到x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在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期间,对矿业权出让交易过程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提出;对矿业权权属及其他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提出。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xx
十二、其他事项
xxxxxxx
十三、咨询服务电话
xxxxxxx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xxxxxxx
十五、附件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