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260 | 采 | 石灰岩 | 2026-03-12 | 报名中 | 7270.00万 | 山西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山西省绛县,开采矿种:石灰岩,面积:0.4715平方千米,开采标高:988米至840米,拟出让年限:19.24年,最终以有关报告为准,起始价:7270万元,竞买保证金:3635万元,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12日17时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石灰岩(建筑石料用)
地理位置:XXXXX
面积:0.471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XXXXX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257.44万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
开采标高:988米至840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整合采矿权,露天开采。挂牌结束后,按照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拟出让年限:19.24年,最终以有关报告为准。
起始价:7270万元
竞买保证金:363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或者竞买人应当具备下列准入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非油气采矿权人必须是营利性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采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3月18日9时 (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4月1日9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4月1日9时05分开始。
网上地址: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XXXXX
(二)时间安排
1.出让公告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2日17时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 至2026年3月12日17时止
3.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
(三)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XXXXX ,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申请报名材料(PDF格式,均需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质条件中第(三)(四)(五)(六)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上传全部申请报名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上传,上传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受上传材料
(四)竞买保证金/保函相关事宜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须为独立保函,所提交的保函必须支持在线验真),保证金或保函金额为3635万元人民币。
XXXXX
2.银行保函
XXXXX
3. 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开具并送达银行保函的,即为意向竞买人放弃竞买资格。
4. 竞买人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或一次性)足额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保函方式担保的,担保银行应将担保金额全额支付给出让人。
(五)确认竞买资质
XXXXX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人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XXXXX
八、权利义务和风险提示
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xxxxx,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一)XXXXX
(二)本采矿权为露天开采。竞得人需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地质勘测等费用和经评估的退出补偿。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按约定履行。xx政府负责监督并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纠纷等。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期(或一次性)足额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六)竞得人进入矿山基础建设阶段,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生产满三年要纳入绿色矿山名录。
(七)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