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269 | 探 | 金 | 2026-03-18 | 报名中 | 21.00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贵州省兴仁市,勘查矿种:煤,金矿,面积:4.06平方千米,拟出让年限:5.0年,起始价:21.0万,出让收益率:2.3%,挂牌时间:2026年03月19日—2026年04月03日,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2026年03月18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仁市xx金煤探矿权
勘查矿种:11001 煤,42201 金矿
地理位置:xxxxxx
面积:4.06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x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21.0万元
出让收益率:2.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竞买人应具备与xx金煤矿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承诺5年内需完成勘查工作,达到转采矿权的勘查程度要求。 6.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3月19日—2026年04月03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xx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2026年03月18日
申请报名方式:xxxxxx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3、4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5、6条承诺书; 5.保证金缴存凭证(上传电子凭证或原件扫描件); 6.非联合体竞买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前(2026年4月3日下午15:00),无人参与报价的或报价无效的,本次挂牌出让作流标处理;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需参与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6年4月3日下午15:00前至xxxxxx,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公告或出让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xxxxx提出,由xxxxxx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xxxxxx提出,联系电话xxxxxx;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xxxxxx提出,联系电话:xxxxxx。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一)保证金交款注意事项 1.交款时间: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联的银行咨询对公账户办理业务时间,保证金应在交款时间截止前到达收款账户。 2.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3.xxxxxx4.意向竞买人保证金交款银行账户名称应当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xxxx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完成探矿权出让一次性收益成交价后,执缴款书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xxxxx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发生中止或终止出让该探矿权情形时,自相关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无底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按整数倍增价报价方式,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价高者竞得。 (三)xxxxxx。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因未详尽踏勘导致出现影响后续勘查开采的问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自行解决。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xxxxxx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七)出让收益率:金矿2.3%、煤炭2.4%,涉及其他矿产的,出让收益率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