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277 | 采 | 煤 | 2026-03-17 | 报名中 | 3.00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甘肃省平川区,区块面积:0.0989平方千米,资源量:保有煤炭资源97.1万吨,起始价(万元):3,加价幅度(万元):10,银行担保保函金额(万元):2000,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日 08:30 至2026 年3月17日18:00止,挂牌报价时间:2026 年3月19日9:00至2026年4月2日 9 :30 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信息
区块名称:甘肃省平川区xx煤矿采矿权
区域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xxxxx
地理位置: xxxxx
区块面积(平方千米): 0.0989
资源量(万吨):保有煤炭资源97.1万吨
起始价(万元): 3
加价幅度(万元): 10
银行担保保函金额(万元): 2000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xxxxx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纳入甘肃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7.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8.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向开立保函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经出让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在出让活动中存在串通报价、恶意竞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竞买人需确保开立的银行担保保函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立保函银行应当确保担保保函相关信息在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查询,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保函金额见矿业权基本信息。保函受益人为xxxxx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00:00 至2026 年3 月17 日24:00。
(二)提交报名文件1.报名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08:30 至2026 年3 月17 日18:00止。2.报名方式xxxxx。3.报名材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竞买声明;(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出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出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 4 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6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6)银行担保保函原件。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xxxxx。
(三)资格审查xxxxx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1.挂牌报价时间:2026 年3 月19 日9:00 至2026年4月2 日 9 :30 止。限时竞价时间:2026 年 4 月2 日9:30 开始。2.xxxx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xxxxx
(五)成交结果公示xxxxx
六、出让合同签订xxxxxx
七、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清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9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后,到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xxxxxx直接提出,联系电话:xxxxx。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xxxxx提出,联系电话:xxxxxx。
十一、其他事项1.xxxxx。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4.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