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量:11
为加强矿井掘进及相关作业环节的防尘工作,规范掘进机喷雾、炮掘作业、湿式喷浆及钻孔施工的防尘操作标准,明确各环节的水压、水量、操作要求及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控制作业现场煤尘浓度,防范煤尘危害,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及矿井安全生产。

1、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2、炮掘工作面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使用爆破自动喷雾,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米的范围内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洒水,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应喷雾降尘。
3、井下必须采用湿式喷浆,喷浆作业地点下风流100米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开启水幕。
4、井下所有钻孔施工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供水压力不低于0.3 Mpa,供水量不低于2L/min,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湿式打眼时,则必须采取有效控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