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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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明确地质测量科核心工作流程,依次规范地质资料编制报送、现场问题处置、资料归档,井下测量放线、巷道贯通作业,以及探放水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整改复盘的全流程工作程序,标准化梳理地测防治水各项基础作业流程,保障矿井地测及防治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地质工作程序
1、资料提交 →有关部门提出委托书→总工程师签字→地测科接受→收集、分析材料→提出三书、剖面→科长审提→总工程师签字→提交有关部门→对比总结。
2、地质问题处理→发现问题→现场收集资料→提出方案→领导汇报。
3、资料收集→整理→上图、上账。
二、测量工作程序
接受任务→审核图纸→引入起算数据→中腰线及导线标定、延伸→计算成果→上图→交换图→提交有关部门→贯通测量→现场标定贯通中腰线→向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书→巷道贯通→中型→贯通技术总结→贯通台帐→成果台帐→资料整理入档。
三、防治水工作程序
分析资料→编制探放水设计、措施→矿总工审批→报局审批→组织实施→现场验收→合格→不合格→区队整改再验收→探水→分析提出恢复掘进通知书→会审→掘进队进巷→再次验收→水情消除→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