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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爆破作业岗位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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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炮员装配引药选择支护完好地点,禁止坐药箱、用电雷管扎眼;严格按照规程控制装药量与封泥长度,瓦斯浓度超标禁止装药爆破,落实一炮三检与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前设置警戒,连线通电由放炮员独立完成,检查母线防止短路,保持安全放炮距离,炮烟未散尽严禁人员进入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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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装药量和封泥长度必须按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

  5.放炮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放炮工监督班(组)长向所有通往碛头的通路设好警戒。

  7.必须坚持“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8.连线、通电必须有放炮员一人操作,连接母线时,必须检查是否扭接短路。

  9.放炮后工作面烟未吹散,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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