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矿权网
首页 综合资讯 矿山安全 矿井口检身工岗位需要遵守哪些安全操作规程?
☆收藏

矿井口检身工岗位需要遵守哪些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6-08-19

浏览量:4

  井口检身工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入井安全管理及火工品相关规定。上岗配齐饮酒检测仪、金属探测器等工具,严格对入井人员逐人检查,核查安全帽、矿灯、自救器佩戴情况,严查烟草火种、化纤衣物等违禁物品,制止酒后人员入井。同时巡查井口20米范围内明火、吸烟行为,对违规人员禁止入井并上报,发现偷盗、私带火工品情况及时移交保卫及公安部门,外来人员入井要有专人陪同,坚守岗位落实现场交接班,遇紧急状况及时上报处置。

31.jpg

  一、矿井口检身工岗位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口检身工。

  第2条 井口检身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矿井口检身工岗位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三、矿井口检身工岗位安全规定

  第5条 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第6条 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

  第7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符合要求。

  第8条 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使用明火装置。

  四、矿井口检身工岗位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期间要严格按检身要求操作。

  第10条 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第11条 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第12条 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第13条 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第14条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和其它规定)。

  第15条 发现升井人员盗窃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矿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16条 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17条 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五、矿井口检身工岗位收尾工作

  第18条 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矿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

致力于打造矿权交易信息核心门户
2006
网站正式上线
4851
网站挂牌数
7619
亿元
累计挂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