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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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区队工会主席是本队群众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履行矿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结合矿工会的具体工作安排,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安排部署好工会工作。是本单位群众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
2.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政治思想动态和个人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及时收集并按时向矿工会递交职工合理化建议,负责组织召开区队职工代表大会。
4.组织群监员和职工代表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5.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紧密的联系,相互交流、相互支持,促进工会工作的提升。
6.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7.监督工资、奖金分配、评先、劳保发放等涉及到职工利益项目的公开情况,坚持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权利。
8.配合基层党政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劳动竞赛活动。
9.对职工加强法律法规、矿规矿纪、职业病防治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矿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保持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
10.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11.认真落实矿井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协助区队正职做好本单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双重预防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12.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