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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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对工作范围内巷道支护及顶板安全确认、液压钻车本身安全性能确认、液压钻车传动部位安全确认、液压钻车高压管路安全确认、液压钻车电缆等设施管理、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负责液压钻车凿岩期间的职业危害管理、作业范围内文明卫生及管线管理。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不伤及他人、保护自己。
2.掌握凿岩钻车的结构性能及原理,熟练操作,能处理一般故障。
3.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熟记工作面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支护形式和质量要求等有关规定。
4.上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自救器、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新增
5.严禁干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6.永远不得让凿岩机在装上钎尾前空打。
7.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8.打眼时,施工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掌握好打眼的质量。
9.钻车行走时,两支腿保持离地100mm,以防止整车倾翻。
10.钻车行走时,钻车周围严禁站人。
11.杜绝“三违”和各类人为责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12.职工为本岗位“双重”预防体系管控措施落实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及时开展岗位作业条件进行安全检查,依照岗位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发现新增风险及时汇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工作中随时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与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14.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