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9
浏览量:8
责任范围:
负责爆炸材料计划申报和爆炸材料到矿后组织保卫科、安检科联合验收等工作。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前,安全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后,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办理好交接手续。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爆炸材料安全员经有关具备资质的单位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负责爆炸材料计划申报和爆炸材料到矿后组织保卫科、安检科联合验收等工作。
3.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前押运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后,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办理好交接手续。
4.雷管必须装在爆炸材料专用车辆内,只准装1层雷管箱,并加盖上锁,炸药和雷管不能同时装在一个车厢内。
5.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6.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7.炸药和雷管在同一列车内运输,装有炸药与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2个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8.爆炸材料必须安全员押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乘车。
9.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