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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井下运转班协助队长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井下泵房排水设备的日常巡检、操作、记录填写,井下中央泵房水仓清理,清煤斜巷清理等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法规、指令、指示和技术政策。
2、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技术特征,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3、操作人员应当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操作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矿调度室报告。
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7、对操作的设备及周围安全工作负责,不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
8.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