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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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选煤厂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生产经营指标分解落实、安全培训、职业病危害预防、抢险救灾、人员安全行为管控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完善并落实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绩效考核,兑现奖罚。
2.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9.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组织人员对全厂进行风险分析并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依法依规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权益。
11.制定并实施选煤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2.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3.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关爱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出勤率。
16.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