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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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探防队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是队内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队内技术管理全面负责,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业务保安工作。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好防治水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治水常识。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8.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吸取事故教训。
10.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协助队长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质量达标,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业务保安全,狠反“三违”、“三松”,检查职工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情况,督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12.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根据钻场的地质变化及生产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或补充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向职工全面、认真贯彻,并组织职工学习、考试、签字,切实做到人人掌握规程措施的要求。
13.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规划、方案,对职工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
14.收集、整理、保管好各种资料、图纸,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协助队长、书记抓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1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16.矿井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等)日常检测工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所需仪器仪表配备和日常管理工作。掌握检测技术技能,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存档、报表工作,并持证上岗。
17.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18.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是队内各班组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协助队长组织好日常各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执行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
19.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