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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探防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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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范围:

  探防队副队长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班井下的日常生产管理,包括设备运行、质量标准化、班组之间的协调事宜等,进行现场跟班管理,发现井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4.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防治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好防治水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治水常识。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8.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吸取事故教训。

  10.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1.协助队长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质量达标,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业务保安全,狠反“三违”、“三松”,检查职工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情况,督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12.值班时为当天安全第一责任者,跟班时为当班安全第一责任者,当好队长的助手,及时向队长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3.跟班时协调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值班时协调组织好本天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遇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搞好本班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4.认真听取、采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合理化建议,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督促所分管业务内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15.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16.跟班队长是本班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协助队长组织好日常各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执行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

  17.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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