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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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面安全技术措施
A、普通支护
1、 工作面根据煤层情况使用单体支柱与HDJA-1000型铰接顶梁配合使用,双层规格为500mm*600mm的小笆片满严,用枇子1000*(50~80)5根护顶板。
2、普通支架的走向排距为1.0m±0.1m,柱距为0.65m±0.1m,支护密度为1.54根/平方米。
3、 工作面上下端头的第一棵支柱分别距两道的间距不得超过0.5m,否则要做好加补工作。
1、 装面前,一切生产系统必须全部完成,系统安全可靠,并能正常使用。
2、 进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 开始工作前,各现场小组对工作地点及周围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工作面煤壁、支架、顶板等情况,确认无问题,再按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 装面时,应先处理好原切眼内的支架,并在原工字钢棚内扶设二梁二柱的正规“T”型棚。装面顺序:应由下而上,按线进行装面,一次扶正规“T”型棚。
5、 切眼内的棚所有梁头必须整齐,梁子之间必须铰接牢固, 支柱要成直线。梁头走向顺材料道方向,下口边棚。
6、 装面时,严格按照规程中的排、柱距进行,棚与棚之间梁头与梁尾之间的搭接处要穿严瞒好, 不得出现空顶和漏顶现象。
7、 装面期间,严禁空顶交接班和不使用水平楔挂梁子.
8、扶棚时单体支柱型号按生技科通知执行。
9、 装面时必须拉线,底板有水或松软底炭处,柱子必须穿铁鞋或木鞋。
10、装面做到扶一棚拉一棚, 严禁大拉大放,装第一、第二档时,以手搞刨为主或以小炮助镐。
11、 装面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回采设计以外的煤炭,严禁扒后腚回采。
12、其他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二、打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 打眼放炮工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放炮员担任, 并要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放炮员工作职责, 坚持“八要”、“十不装”、“十不放”等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 工作前应先检查煤电钻、电缆线、煤壁、顶板、支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打眼时首先确定眼位及角度(根据煤层的硬度、顶板的破碎情况等) ,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准套老眼、 残眼、炮眼口不准对着棚子,以防放炮崩倒棚子,工作人员工作时站在“牛头”的两侧配合操作。
4、 打眼时如发现眼内涌水、温度突然升高或降低,风量不足,瓦斯浓度超过1%,煤尘较大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向班长和矿调度室汇报,及时进行处理。
5、 打眼结束后,应将煤电钻、钻杆等及时回收好,盘放在距工作面两道出口10m以外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电缆线应挂好,并盘成“ ”型。
6、领取炸药、雷管应按规定手续进行,领到的炸药、雷管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严禁途中停留,严禁使用皮带机和溜子运送炸药、 雷管,严禁将炸药、雷管带上井,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 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7、 领到的炸药、雷管分别装在专用的药箱、雷管盒内,并且加锁锁上, 严禁乱扔乱放,当班用剩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交给炸药库,不得放在炸药箱内。
8、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硬拉脚线或硬拽管体, 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好前端脚线将电雷管取出,抽出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
9、装配炸药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00条规定(92年版)
10、 炮眼装药前,首先要掏清眼内的煤粉,再用木质或 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连接, 装药前必须将电雷管的脚线扭成短 路。
11、 装药前,装药量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规程爆破说明书进行,每眼内装一个水炮泥和黄泥封口,水炮泥外剩余炮眼应用规定的粘土泥填满装实, 对无封泥、封泥长度不足、不严或无水泡泥的眼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2、严禁放明炮、糊炮及采用多蕊放炮。
13、 炮眼长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炮眼深度为0.6m-1.2m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0.5m。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煤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低于0.5m。
14、 工作面可以分组装药,但必须一次起爆,每次放炮前必须洒水降尘,检查瓦斯,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立即停止放炮,严禁在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两台放炮器放炮。
15、 工作面采用正向爆破,严禁使用反向爆破。
16、 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30m以外的通道上设好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警戒线处应挂好警戒牌、警戒网。
17、放炮员必须离开放炮地点30m外的安全地点放炮,班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 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许可证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哨,至少等5秒钟后方可放炮,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溜子不运转不得放炮。
18、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19、 放炮员必须使用隔爆型 的放炮器,联线、放炮只准一人单独操作, 严禁一人联线,一人放炮,联线后,雷管的脚线与放炮管线必须悬空,不准与任何物体接触。
20、 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别人, 未到放炮时间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要及时拔出钥匙,摘掉母线,扭结成短路。
21、 通电后,炮眼炮不响,放炮员必须取下钥匙,并摘掉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等5s后,方可沿线检查不响的原因。
22、 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当班末能处理完毕,必须向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待清楚有关瞎炮的位置、角度、装药量等情况,处理瞎炮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②在距离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风压吹瞎炮炮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瞎炮处理过程完毕以后,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3、 放炮未放掉的伞檐或煤体,当需要重新处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炮眼的装药量,眼深等参数,同时封泥量必须满足要求。
24、放炮过程中,如遇到顶板活动激烈、老顶来压时,必须立即停止放炮, 待顶板压力稳定后,对整个工作面工程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放炮。
25、 放炮顺序由下而上,分段进行,不得多段放炮,严禁大扒皮放炮, 当顶板破碎时,应轻装轻放,严禁放大炮,放炮时严禁有其它工序平行作业。
26、在整个放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7、 本工作面采用煤矿许用毫秒雷管进行爆破,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合使用。
28、 每次放炮的长度,视顶板的完整情况而定,完整处每次联线不超过5发。
29、 实施毫秒雷管进行爆破,必须采用串联的连接方法, 不得采用并联,串、并联等联结方式,使用的放炮器要保证网路实际起爆电源不少于1.5-2A。
30、采用1-5段毫秒雷管爆破时差不得大于130毫秒。
31、当有顶板破碎及断层2m范围内,严禁大扒皮放炮。
32、 要保证正常通风,风量充足,放炮前后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33、 放炮过程中,若出现倒棚,冒顶时应立即停止放炮进行处理。
34、 遇特殊情况需要浅眼爆破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中的有关规定(92年版)。
三、采煤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支护材料及要求
A、普通支护
1、 工作面根据煤层情况使用单体支柱与HDJA-1000型铰接顶梁配合使用,双层规格为500mm*600mm的小笆片满严,用枇子1000*(50~80)5根护顶板。
2、普通支架的走向排距为1.0m±0.1m,柱距为0.65m±0.1m,支护密度为1.54根/平方米。
3、 工作面上下端头的第一棵支柱分别距两道的间距不得超过0.5m,否则要做好加补工作。
B、特殊支护
1、木垛
初次放顶期间每8m一个, 正常放顶期间距上下出口2~3m内各保持一个木垛, 在顶板压力大时,可适当增加木垛数量。
要求: 木垛要垂直于顶底板,四角见方,层层对线,四角接实, 打在实底上,并用木楔打上劲且无重楔,每个木垛下方都必须打两根生根支柱。
木垛料规格:走向横料:1400*200*150mm
倾向横料:1600*200*150mm
2、倾斜对腚架棚
沿倾向在新切顶线侧设首尾相接的对腚架棚, 使用硬质半园木为梁, 单体液压支柱为腚,初次放顶期间一梁三柱, 正常放顶期间一梁二柱。单体支柱要垂直顶底板,略向老塘迎3~5度,向上山方向迎3~5度,支柱和木梁接触严密。
对腚架棚料的规格为ф(160~180)mm*1800mm的半园木。
3、戗柱
当老塘顶板不能随回随落时, 则需用单体支柱在新切顶线处打上戗柱, 老塘的悬顶超过5m时,必须每棚打一戗柱,老塘悬顶在5m以内时,则一棚隔一棚地打戗柱。
4、端头支护
工作面溜头处使用长1m一端呈弧形的特殊铰接顶梁与 工作面单体支柱配合使用,回采时用弧形楔对楔牢固。(具体参见96年3月12日编制的《长壁面端头支护措施》)
5、钢丝绳
初次回采期间工作面煤壁侧三档支柱必须逐棵拴钢丝 绳, 防止支柱失效滑倒伤人。顶板压力较大时,工作面每档支柱都必须拴钢丝绳,钢丝绳规格为2分。
6、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
工作面两道都要求扶设20m超前架棚, 0~10m扶双排架棚, 10~20m扶单排架棚。用DZ-22型单体支柱和HDJA-1000铰接顶梁支护,其与工字钢间有间隙用木楔打紧,超前支柱的初撑力要达50KN, 扶走向"T"型棚。(溜子道留巷时,架棚滞后20m不回)
(2)安全技术措施
1、 开工前,班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 确认无危险时,才准进入工作面。各现场组的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 要本着先检查后工作的原则,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2、工作面在正常情况下,一律跟顶板回采。
3、 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以上的畅通无阻的安全口,工作面出口距两道20m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低于1.6m,人行道净宽不少于0.7m, 巷道 净宽不少于1.4m,下出口必须保持3-5m的超前档(倾斜方向)。
4、 工作面的煤壁必须平、直、齐,伞檐必须处理,工作面中的伞檐超过1m的,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小于1m的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50mm
5、 工作面炮道宽度为0.4m,最大不超过0.6m,最小不少于0.3m。
6、 在顶板破碎处,凡放炮崩倒的柱子必须及时整理好, 方可继续放炮,并做到出煤时边出煤边扶正规支柱或打上临时支柱。
7、 空顶、漏顶处,要用笆片、棍子瞒严,不准用大笆瞒顶, 不准空棚空柱,若遇到地质变化时,支柱扶设要根据顶板情况而设,以便有效的支撑顶板。
8、 扶棚时,柱子要认在梁子的中央,梁销的大头向下, 小头向上,严禁出现反销梁,销子要销紧,不准有单撅出现。
9、 扶棚时,单体液压支柱的注液孔一律向老塘或工作面下方,柱子必须升足劲,对顶板的支撑力不少于70KN。
10、采煤现场组应由三人组成,两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正扶设支架的下方。 支架不得打在浮煤矸上,应打在实底上。
11、 工作面煤壁侧三排支柱必须用小钢丝绳拴牢,以防倒柱伤人,并做好二档支柱的补液。
12、 工作面运料时,必须人和料一齐上下,严禁用溜子运料,松料要与周围联系好。
13、 工作面的遗炭必须清理干净,浮煤的厚度不大于3cm,在底板松软的地方攉炭时,不准将支柱攉失脚,以防支柱失脚伤人,如发现支柱失脚必须及时改棚。
14、 在采煤超高处,必须下底梁,严禁超高回采。当工作面倾角较大时,必须逐棚下底梁。
15、 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每个现场组工作完毕后,必须经过“三位一体” 的检查小组的验收,不合格工程一律重新整改。
16、 合理安排生产,面内错茬不得超过二个,必须遵循正规作业,不得乱采乱循环。
17、 当工作面两道架棚进入工作面后,两道架棚要继续架设, 并且材料道下帮,溜子道上帮一排架棚梁下方中央位置要再认一棵柱子,使其成“一梁三柱”形式。
18、大破度回采:
①工作面在初放期间以及大坡度处回采, 必须严格控制工作面的采高,严禁工作面支柱超高回采。
②工作面坡度大时, 回采支柱必须逐棚下底梁,底梁料规格:长1.2m×宽25cm×厚6cm,底梁沿工作面倾向布置一棚支护好以后,为防止失脚,必须及时下挡板,挡板规格:长1.2m×宽15cm×厚5cm。
③坡度大处回采, 要有专人观察顶板情况,严禁任何人单独作业。
④工作面扶一棚支架及时用钢丝绳绕一棚, 工作面做到每根支柱都必须用钢丝绳缠绕,并设拉钩防倒柱。
⑤工作面坡度大时支柱必须支撑有力, 其初撑力不得低于标准规定。
⑥工作面顶板要瞒严接实,不得出现空顶,漏顶现象,如出现冒顶要用材料填好。
⑦一旦发现工作面有失效支柱必须立即更换。
⑧工作面回料一律采用远距离方式进行卸载, 松一棵支柱的钢丝绳回一棵支柱。
⑨工作面回出的多余支柱一律在新切顶线侧实行全承载。
四、 初次放顶措施
1、 初次放顶前,其面上的工程按照规程的规定进行整理, 使其达到《长壁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的一级品要求。
2、 工作面第一次回柱放顶,必须报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其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放顶时工区区长必须在现场指挥。
3、 每次初放期间,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初放小组, 分三班在现场组跟班,观察顶板动态,并督促规程、措施执行兑现,初放结束后方可撤离初放小组。
4、 初次放顶结束后和初次放顶时工作面内的特殊支架必须齐全,架设牢固。
5、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要有一定的备用料(如老料、底梁、支柱等)以便在工作面来压时进行维护。
6、 初次放顶期间,回料一律采用远距离卸载,人员不得进入无支护区取料。
7、 回料时,所有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要注意选好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