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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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临时水仓拟建在转载巷内,转载巷设计坡度为﹣3‰(附示意图),为能及时排除巷道积水、淤泥,特申请在转载巷(巷道左帮)施工一临时水仓和两个2m×1m×1m沉淀池,采用放炮作业,施工完成后可满足转载巷排水、清淤需要。
水仓容水量 10.35立方,一级沉淀池容水量约2立方,二级沉淀池容水量约2立方。水泵安装后仓口用金属网做围栏封闭。水仓采用光面爆破法,掘进、支护参见《转载巷作业规程》。
附:《水仓设计图》、《沉淀池布置图》。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预防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前应由技术科指派测量人员标定出具体位置,并画出轮廓线,同时通知机电科、机运科拆除电缆、管线、皮带等,对不能拆除的设备,应作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2.安检员、瓦检员必须值守在作业点,并和迎头工作人员要经常注意顶板及两帮围岩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停止工作,待处理好后方可入内作业。
3. 打眼前和支护前及放炮后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发现易脱落或松动的岩块及时找下。敲帮问顶工作应由两名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站在找顶人的侧面,并且两人都要站在安全地点,要保证后退路线畅通。
4. 锚杆安装要及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其规格材质符合设计要求,网片要紧贴岩面平整铺设,扣扣相连牢固可靠。
5. 施工中临时支护必须及时有效,严禁空顶作业。
6. 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和《炮眼布置图》规定进行打眼、装药、放炮,保证巷道光面爆破。
7.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围岩的变化情况,当围岩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处理好后再入内作业。
(二)、通风:
本作业点通风采用全风压供风。
(三)、预防水灾安全技术措施
1.由探水队派员做好水情检测预报,遇有水患时立即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2. 打眼过程中,如果发现炮眼内有水流出或有压力水以及炮眼塌陷等情况时,必须停止打眼,钻杆不要拔出,撤出人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待探明情况,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作业。
(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A)打眼支护工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支护工必须熟悉并掌握工作面爆破参数和支护参数。
2.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要彻底,支护牢固可靠,无空顶空帮现象,否则严禁工作面打眼。
3.发现有煤岩松动,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钻杆不要拔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4.点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发现打眼角度、位置不符时,必须及时纠正或重新打眼。
5.打眼工先根据中腰线打出一组正确方向炮眼,插上炮棍,以此比较打眼方向和深度,确保打眼精度。
6.钻进过程中,打眼工要站稳,匀速钻进,及时排除岩粉,防止夹钎,钻前、钻下严禁站人,防止断钎伤人。
7.处理瞎炮时,必须与原炮眼间距大于300mm处平行于原炮眼方向打眼且眼深要超过瞎炮眼深,严禁相交钻眼。
8.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9.打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0.操作风钻的要求:
(1)定眼时,打眼工和点眼工要相互配合,打眼工在风钻后侧面,调整钻架到适当高度;点眼工要站在一侧,避开打眼工视线,手握钎杆,把钎杆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2)开眼时,应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mm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3)正常钻眼时,打眼工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禁止在风钻前及钻杆下站人。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钻完眼后或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B)爆破管理
1.爆破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岗位证后方可上岗位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爆破材料必须由持证爆破工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
3.爆破材料应存放在木制的管、药箱内加锁保管,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管、药箱之间距离不小于20米并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方。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应与当时炮眼数量一致,工作过程中严禁雷管受到冲击震动,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先顺好脚线,再握住雷管用手指抓住脚线抽出雷管,垂直插入药卷顶部,之后应将药卷用脚线捆绑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5.装药时应一手持炮棍,一手握住脚线,将药卷缓缓推入眼底即可,严禁用力冲撞捣实。
6.爆破前,必须对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7.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爆破。
(1)支护不齐全,装药爆破地点有空顶空帮现象时。
(2)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岩尘堆积飞扬,没有洒水降尘。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走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5)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规定时。
(6)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及瞎炮末处理完毕时。
8. 爆破工接到班组长下达的放炮命令后,方可将母线与放炮器相连进行充电放炮。
9. 爆破时,爆破工必须发出三声爆破信号再至少等5秒后方可进行起爆。
设置警戒说明:
①、警戒点布置在距离工作面爆破点不小于100米处。
②、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只有接到班组长解除放炮命令时,方可解除警戒。
10.爆破前应做好以下警戒工作:
①、由班组长亲自安排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
②、爆破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撤至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③、班组长清点人数无误并确认巷通道内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11.爆破后,将母线扭接成短路,拔下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并把放炮器保管好,待15分钟后方可入内作业。
12.通电后若没有起爆,爆破工必须取下放炮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钟,方可沿途检查原因。
13.检查处理瞎炮或重新联线放炮时,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进行,并在观察顶帮处理悬、矸危岩后,方可操作。
14.严禁用镐刨拒爆或从残爆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或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以及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15.拒爆未处理完毕前,严禁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6.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宣布解除警戒之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
17.装药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及班组长交待清楚。
18.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交回火药库。
19.其他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四十一条和第三百四十三条中的规定。
四、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详见《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文明生产
1、队领导应检查作业点的施工情况,督促各个班组认真完成当班的清理工作。
2、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浮矸清理干净,材料工具码放整齐。钻具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
3、设备安放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施工中除严格执行本措施外,必须严格执行《转载巷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