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6
浏览量:15
第一章 概况
一、工程概况:
根据红山西煤矿提供的地质报告与巷道相邻钻孔柱图等资料分析,预计回风大巷约238m处将揭露B4煤层。为确保揭煤期间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指导施工。
回风大巷斜井已施工180m。,预计再施工58m揭露煤层。
二、地质情况:
1、煤层赋存情况
中侏罗统西山窑组,在第四系覆盖之下为含煤岩组,平均厚度473m,主要岩性为灰白色灰黄色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灰质泥岩及煤层,该组共含煤10余层,其中B4煤层、B6煤层为可采煤层,B4煤层平均厚度11.5m,B6煤层平均厚度1.06m。
2、矿井瓦斯、煤尘、地温情况:
依据5-2井检孔资料井田内各煤层瓦斯含量中CH4一般在0.43-2.8ml/g可燃质,CO2一般在0.21-0.57ml/g可燃质。
地温梯度每百米递增为1.70℃,地温梯度正常;未发现地热异常现象。地下500m深度地温不大于20℃。因此井田内为地温正常区,无热害影响。
通过对该巷道进行温度测量,工作面岩石温度在32º—34º,经过正常的井下通风,工作面温度在25º左右。
第二章 揭煤
井筒施工至距离煤层60m位置,经红山西煤矿探煤确定煤层无突出危险后,我方将进行揭煤施工
一、揭煤施工方法:
(一)当井筒施工至距煤层10m时,每班爆破钻眼前,首先准备钻眼探煤工作。
1、探煤设备:采用TY28型凿岩机配φ27mm钻杆与φ42mm的钻头。
2、探孔数量与孔深:探孔数量3个,每孔钻深3m。
3、探孔布置方法:工作面左右与巷道坡度线成30°方向、仰角30°各一个探孔。
(二)炮眼施工:
1、打眼:当探眼见煤后,瓦检员要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班组长要组织职工首先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岩石及支护情况,用长柄工具摘掉活石,加固支架。处理活矸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掩护下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
2、班组长必须负责详细检查围岩的滑纹情况,若发现险石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困难或有危险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险石所在部位,用临时支柱支护完好后方可打眼,并随时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打眼前,首先打开风水阀门吹洗风水管路畅通后,检查进风水口有无堵塞物,如有必须清理冲洗干净后,再将风水胶管与风钻联接牢固后,方可进行打眼。打眼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活接的联接情况,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防止风水胶管脱落伤人。
4、打眼时,经常观察工作面的变化情况,若有岩粉涌出,瓦斯增加等异常预兆,要及时报告调度室。打眼时采用湿式凿岩,严禁打干眼,打煤层眼时,要掌握风压和钻进速度,防止夹钻杆。
(三)、爆破:
1、由于煤层的硬度与岩层的硬度相差较大。在揭煤放炮时,若眼底全部落在煤层中会产生“座底”现象;若眼底全部落在岩层中,放炮后只能揭开岩层,又不能使煤层震裂释放出瓦斯,起不到震动炮效果。
为能实现揭开岩层又能震动煤层,应使一部分炮眼落在煤层,一部分炮眼落在岩层,并使各炮眼有合理的起爆顺序。这样才能起到爆开岩石、松动煤层、释放瓦斯的作用。
在放震动炮的过程中,打眼、装药、联线等操作均须按“揭煤爆破图表”进行,中空孔和掏槽眼打入煤层,辅助眼和周边眼均为长短眼,即一长眼,一短眼间隔打出。浅眼打入岩层,深1.5m;长眼打入煤层,深3.0m。各眼的雷管及装药量必须搞清,绝不能乱装,采用串联方式,要全断面一次起爆将煤层揭开。
2、炸药采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MF-200型放炮器。
3、装药联线:装药采用正向装药。联线时,要认真细心,无丢接、漏接,联线要首尾分清,各连接点要除锈、去泥、拧紧,保证接触良好。各线要悬空,不能与其它物体接触。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揭煤通风与瓦斯管理
1、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6m,并由专职通风工管理,严禁沿途风筒破口,如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电气设备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矿井因停电或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破坏以后,必须及时恢复通风排除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经过专职瓦检员检测,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4、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测瓦斯至少3次,瓦检员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通知工作面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揭煤施工过程中,扇风机必须保持连续运转,且有一台备用风机。风机及风筒必须经过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关闭风机,风机意外停机时,工作面人员要立即躲至安全地点。
6、在放炮前后详细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每次放炮后,至少等送风30分钟,方可组织人员即(瓦检员、放炮员、安检员)到工作面检查。首先检查风筒口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恢复工作。检查前,除扇风机外其它任何设备不得送电。
(二)、预防瓦斯、煤尘爆炸措施
1、防止瓦斯、煤尘积聚,加强通风管理,保正工作面始终有新鲜风流,及时将工作面瓦斯、煤尘吹散,发现瓦斯超限及时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防止瓦斯引燃,杜绝一切非生产性火源,井下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从事电气焊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
(三)、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的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失爆的电气设备必须在探揭煤前更换或处理。
2、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接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保、坚持使用瓦斯继电仪和风电闭锁。
(四)、放炮管理
一、装药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和建设方及时联系,在揭露煤层前,必须更换成煤矿安全许用炸药,并确认见煤距离。
2、装放炮前,班组长必须组织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详细检查围岩情况,找掉活石,并检查支护情况。切断工作面20m以内的所有电源。
3、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4、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领取的炸药,必须锁在专用箱内,严禁乱扔乱放。火药箱必须放在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将炸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放炮前,掘进工作面内所有机具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警戒。
6、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配引药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竹签扎眼,不得用电雷管直接插入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7、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放炮“三级信号”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8、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放炮:
(1)、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装药前和放炮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聚高聚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有出水 等情况时。
(4)、掘进工作面停风时。
(5)、在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未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工具、电缆、管子设备等未进行可靠的保护时。
(6)、炮眼内的煤粉、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7)、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不符合规程要求时。
(8)、不使用水炮泥时。
(9)、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队长、班长迅速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不准装药放炮。
10、装药时,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雷管不得隔段使用。
11、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3)、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开悬挂。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金属管、水、大地等当作回路。
(5)、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12、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但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3、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安全可靠的掩体遮挡下放炮。
14、放炮前,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工作面以外150m的地点。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全面检查一切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再经瓦斯检查员亲自同意后方准开始执行。放炮前,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5秒钟后,无问题时,方可响炮。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有未放炮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15、掘进工作面必须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应采用正向起爆)。
16、放炮后,当掘进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围岩、瞎炮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7、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8、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19、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六、其它措施
1、如遇地质构造(断层、褶皱)时,应及时通知地质部门和瓦斯检查部门,进行详细的观测和检查。
2、本措施必须传达到向所有参加揭煤施工每一位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贯彻,并进行登记。
3、每一位下井人员必须佩带矿灯和自救器。并重新学习自救器使用方法。
4、揭煤施工放炮期间停止使用其它电源。
5、揭煤前要组织一次井下通风系统以及机电设备、电缆防爆性能的检查,更换非防爆和失爆的设备。
6、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传达时一并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