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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综合措施

发布时间: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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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工作面回采之前,由鑫城煤矿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人员,由安全矿长贯彻学习,经煤炭局审批的该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学习后由技术科出试题进行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考试及格后再下井作业。请假人员或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才能下井作业。工人学习人员必须登记在《作业规程》贯彻栏上。

  二、对工人贯彻该作业规程时,同时再贯彻一次《七台河市鑫城煤矿综合管理制度》中安全基本管理制度,对违章范围的处罚规定,炸药雷管管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加强学习。

  三、交接班制度:

  1、对工作业面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遗留问题等,上、下两个班的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并向值班井长汇报。

  2、工作面各工作点的采、支工也必须在现场将本工作点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状况向下一班人员进行交接。

  3、机电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所管设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四、敲帮问顶制度:

  1、进入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次打眼前、放炮前、出货前、支护前后、翻打前都要进行“敲帮问顶”,作业人员随时都要进行“敲帮问顶"。

  2、发现顶板离层、二皮、抽条石、顶板来压等不安全时,要在班长组织下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3、班长是”敲帮问顶“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节 顶板管理

  一、工作面顶板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要经常维护,两出口处不得堆放材料,在出口处20米范围内其高不得低于1.8米。

  2、在安全出口处严禁留台阶,在地质变化等原因造成有台阶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使用结实绳子捆绑在支柱上,使人能安全上、下。

  3、禁止将支柱打在浮煤或浮矸上,坚硬底板要有柱窝,底板松软时需用铁鞋。

  4、支柱应有3—5º的迎山角,架设支架、必须由两人联合操作,不得一个人单独操作。

  5、禁止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同一个工作面混合使用,被损坏液压支柱,必须及时运出工作面,并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堆放在底板上。

  二、防止片帮、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工作面时首先由当班队长或班组长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作业,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在完整可靠的护身支柱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2、放炮后及时敲帮问顶和修理歪倒的支柱。

  3、顶板破碎压力大或煤壁片帮较严重时,及时靠煤壁架设临时支柱或采取一梁两柱形式支护。片帮较多地段,使用坑木及时北帮,防止大面积垮落。

  4、工作面上端上方第一排支柱与回风巷及下端头第一排支护与运输巷的距离不得大于0.5米。

  5、回柱放顶时,回收的支柱及打在新切顶线内侧,使用时随用随取。

  6、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每班班长要加强检查,出现片帮、冒顶时,立即派人采取措施处理。巷道变形严重,支柱歪扭变形的地段必须扩茬维修。当巷道出现冒顶情况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通巷道,保证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防止瓦斯超限,班干部组织人员利用备用坑木架设木垛,防止煤炭或矸石冒落。

  三、支护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措施

  (1)、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支柱有无弯曲、凹陷,顶盖变形,缺爪、漏液等,不合格的支柱不得使用。

  (2)、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高度应与工作面采高相适应,支柱的最小高度要保证活柱的伸出量不小于顶板最大下沉量加50mm,支柱最大高度不得小于采高,严禁超高支设支柱。

  (3)、保证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不低于90kN,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不小于18MPa。注液枪的出口压力不低于10MPa。

  (4)、底板松软或不见底板,其抗压强度小的地段,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木鞋板垫底。

  (5)、底板坚硬光滑地段,必须掏柱窝。

  (6)、每两根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工作面倾角太大的地方,使用结实的绳子拴牢,以防失效支柱倒下伤人。

  (7)、支柱在井下储有3个月以上,或使用超过8个月或采完一个工作面,必须检修,不得直接转入其他接替工作面使用。

  (8)、工作面回风巷存放单体液压支柱和坑木作为备用材料,此材料随用随补,不得缺少,并且堆放整齐,不得阻挡行人。

  (9)、工作面的注液枪的设置距离,保证10m一个,同时开启不得超过两个。

  四、工作面开采技术要求:

  1、工作面支护必须齐全,严禁有缺柱,倒柱,失效柱现象,若有必须重打或更换。

  2、工作面必须上齐三防(即防倒柱、防滑、防串矸)措施;

  3、工作面必须保证:三直一净两畅通,正规柱必须上好防倒绳。

  4、不准空顶作业,攉货前,必须打上临时支护,顶板完好时间距为1.5米,否则不准出货。顶板破碎时间距为0.75米,并带大帽否则不准出货。

  5、不准留有浮煤及落底现象,顶子必须打在坚硬的底板上。工作面的伪底必须处理掉,顶子严禁打在伪底上,要凿成麻面,工作面局部遇煤层变高时,可将工作面支柱换成长柱,严禁带双冒;

  6、工作面不准留有伞檐、罩头,若有必须使用1.2m的长钎处理掉,不处理严禁生产。

  7、出货时煤壁要刷齐,底板煤要刨净。

  8、软帮货必须及时掏,掏时必须使用1.5m以上的长把耙子掏,掏货人员身体不准探入软帮切顶线以外,严禁在无支护区内作业。工作面浮煤交班时必须清净。

  9、所碰倒的支柱必须及时扶起打牢,严禁空顶作业。

  10、出货前及出货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处理好罩头、活顶、打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无危险时再作业,攉货前,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护,间距1.5m,否则,不准进入攉货,临时支护由跟班队长亲自负责。

  11、出货时顶子1.5米一棵,顶板不好时0.8米一棵带好顶帽,出货工和放炮工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45米。

  12、大石头必须拣出,大块煤要砸碎,浮煤必须清干静,遇有瞎炮时,按措施规定处理。

  13、出货过程中,发现有冒顶预兆时,立即撤出工作面,并向班队及带班井长汇报。

  五、工作面初采安全措施:

  1、开工前,工作面生产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必须按本措施设计要求设好;

  2、工作面初采前必须打齐运输巷超前20米在上帮打一米一颗贴帮柱,回风巷超前20米打一米一颗中心柱,并随工作面推进,上、下保证20米超前支护;

  3、开切上山为伪倾斜施工,宽度2.4米,高度1.30米,开左帮每刀进尺1.2米,由下向上至上巷,直至调整至正倾斜;

  4、工作面按空顶距打好支护;

  5、备齐上、下巷备用支柱,数量是工作面支柱总数10%以上,即上巷100颗,下巷50棵.

  6、开采前,开切眼内以回采方向硬帮为准,留出炮道0.4米,然后自上而下,将支柱按排距1.2米、柱距0.8米正规打成两排两柱,然后翻掉原来支柱,第一刀,进度1.2m,放完炮后,打上临时支护,再出货,出完货后,按排、柱距打第三排对柱,进第二刀后形成 “三排六柱”至此形成设计正规工作面。

  六、回柱放顶

  1、回柱前,先检查顶板情况,清理松动的浮矸,浮煤和通道。回柱地点后方5m之内不得有杂物、浮煤、浮矸,必须畅通无阻。作业地点前后支架不合适时,需提前加固维护好,在顶板破碎和压力较大的地点,必须打临时支护加强维护。

  2、必须两人一组,一人回收,一人观察顶板并运送顶子,由三年以上回收经验的老工人担任,严禁单人作业,回收工须使用2.5m以上的长把工具和带钩的小绳,否则严禁回柱。

  3、反打时,必须由下向上,由里向外顺序进行,坚持先打后反的原则,严禁超前反打。

  4、反打工打顶子时,必须使用长绳或卡尺,长绳长度不得低于50m,顶子必须走向、倾向上线,必须将防倒绳挂好。

  5、工作面倒柱必须及时扶起,并用防倒绳连接起来。

  6、工作面回采时将预有200mm-400mm的伪顶,工作面伪顶必须随采随处理,将伪顶处理至采空区方可打支护,严禁留有伪顶。

  7、回柱反打时,必须对工作面的顶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确保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8、回柱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无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9、支柱挂的防倒绳,防滑木随收随撤。

  10、如果顶板压力大或顶板特别破碎时,回收的支柱有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回收;打入报废;

  11、在回收过程中,撤柱人员必须躲在与回收地点20米以上的安全地点,两人一组,严禁随意走动,而且不能向回柱地点照灯或乱晃灯,阻碍回收人员视线,以防止发生危险。

  12、撤柱人员必须服从回柱人员安排,只有回柱人员把支柱拽到安全地点,撤柱人员方可抬柱,而且必须走规定的安全通道。

  13、回柱及撤柱人员,必须由有多年井下工作经验身体稳健,手脚灵活,行动速度快,反映灵敏的人员担当。

  14、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面风量不能过大,以免给回柱带来不便。

  15、严格检测CO2和CH4的浓度,当CO2和CH4的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16、回柱时,准备充足的木方,遇顶板压力大时,打木垛,保证安全,以便回柱能安全进行。

  17、回柱时,必须有一名井长领导现场指挥, 临时支护由带班井长亲自负责。

  18、倾角超过30度时,严禁分段回收,严禁超前回收。

  19、倒在采空区的顶子,顶帽要用长把工具取击,人员严禁进入采空区.

  20、回收工作严禁与其他工作平行作业

  21、回收时顶板来压,必须停止回收,人员先撤至安全地点仔细观察顶板,认为安全时在作业,回收坐垫顶子,要用刨顶底的方法.严禁炮崩.

  22、放顶接口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如果瓦斯超限,使用悬挂风帘法冲散放顶处瓦斯,如不能解决瓦斯超限,禁止继续回柱放顶。

  23、工作面悬顶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时,必须按强制放顶措施处理。

  七、运输巷、回风巷回收支柱的安全技术措施

  1、回风、运输平巷支架均随工作面放顶进行回撤。要求该支架后方与工作面切项线整齐。

  2、运输巷输送机缩短后,该输送机正后即从工作面机头第一排正规支柱起至切顶线范围内,在每个横向顶梁的下方补加一个支柱。

  3、工作面区段平巷超前平巷10m必须打双梁双柱,打双支柱时使用圆木更换平巷顶板工字钢,回收支柱时,横梁的圆木不再回收。

  4、为防止上隅角瓦斯积聚,必要的情况下,工作面回风巷支架可超前切顶线半排或一排进行回撤。回撤后回风巷上帮以下4m范围的切顶线要加打一排支柱实现一梁二柱,柱距0.25m,确保行人安全。

  八、初次放顶措施:

  根据工作面顶板初次垮落极限计算和本煤层开采经验,工作面自开切眼开采沿走向推进 14.5米时,为老顶第一次来压即初次来压,初次来压前执行下列措施:

  1、初次放顶前,成立以生产矿长为首的初次放顶安全管理小组。要求初次放预期间,每班都有初次放顶安全管理小组人员跟班,检查初次放顶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开切眼开始回采回收时,走向推进走向5米倾斜15米留一颗直径为14厘米木柱,要砍掉2/3;做信号顶子;

  3、工作面软帮最后一排柱由正常支护的单排单列密集变为单排双列密集。

  4、当工作面推进14.5米,正常放顶不成时,必须采用人工强制放顶。

  (1)、悬顶三刀,走向14.5m不落时,执行强制放顶措施。

  (2)、当出现悬顶两刀,倾向8.5m不落时,必须在悬顶段软帮处加打一棵加强柱。

  (3)、强制放顶措施:必须排风管用风钻沿切顶线与采空区顶板成40°角打出间距为1.0m,深度为1.4m的挑顶眼,用乳化炸药和毫秒电管引爆,放炮前,必须在软帮挑顶段相对应处第一排顶子的里侧加打一棵顶柱,放炮前,在距放炮地点50m以外所有通路上设好警戒,警戒区严禁有人,放炮线的长度不得小于50m,放完炮后,由跟班队长与安检员负责检查好挑顶段顶板和支护情况,崩到的顶子必须重新打牢,确认无危险后,方可重新进入场所作业。

  5、初次放顶期间,带班井长必须跟班指挥生产,班长随时观察顶板压力情况,当听到顶板有雷声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初次放顶期间,对顶板难以垮落的工作面,回柱放顶不得与其他工作面平行作业。

  7、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内不准有缺柱,倒柱,失效柱及光头柱,若有必须及时更换或重打。

  8、初次放顶期间,放顶线以外的浮货必须使用1.5m以上的长耙子掏净,作业人员的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入放顶线以外。

  9、严禁任何人在采空区内行走或作业。

  10、初次放顶期间,安检员必须现场监督,瓦检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面瓦斯达1%时,必须停止风煤钻打眼、装药、放炮,工作面瓦斯达1.0%,回风达1%,必须切断工作面上、下巷所有电源,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上隅角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否则停止生产,待瓦斯降到1.0%以下时方准恢复生产。

  11、回撤支柱时,回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软帮第二排顶子里侧,清理好退路,用1.5m以上的长把勾子,勾到安全地点后,方可人工撤运。

  12、初次放顶工作必须待老顶完全垮落、压力稳定后,经井级领导、带班井长、班长及有经验老工人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九、周期来压措施:

  根据工作面顶板初次垮落极限计算和本煤层开采经验,初次放顶后、工作面每推进8.2米就有一次周期来压,每次周期来压前执行下列措施

  1、工作面缩至最小控顶距,以保证煤壁的完整性。

  2、顶子迎山符合要求,顶子必须接顶接底,严禁打在浮煤及浮矸上,顶底板严禁留煤皮。

  3、回收切顶线以外的顶子时要全部回收干净,以保证直接顶充分跨落。

  4、顶板活动剧烈时,禁止回收等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工作面。

  十、工作面防滑措施:

  1、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挂上防倒绳,以防字止倒柱伤人。

  2、工作面坡度大于30度时由下至上配齐防滑木,规格不得小于8㎝×8㎝,长不得小于1.4m。

  3、工作面必须防止冒落的矸石串入工作面或扑倒软帮的支柱。

  4、工作面放炮时要在放炮地点上好当煤板,防止炮后煤直接滑入采空区。

  5、工作面坡度大于30度时第二排或第三排支柱由下至上挂好综绳,方便上下人员,综绳要随工作面反打支柱及时重新挂好。

  十一、过断层、破碎带措施:

  1、工作面过断层时,可采取挑顶,卧底或同时挑顶及卧底的办法采煤,以保证工作面的最小高度,增加支架的稳定性,做到既有利于维护顶板又减少破岩量。

  2、在断层处采煤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防止掉矸伤人。

  3、在断层处采煤,必须安排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工人操作,在断层处采用打浅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严禁放大炮。

  4、工作面过断层时,应适当加大控顶,当工作面采过断层面一个最小控顶距以后,一次回收断层处外侧支柱。

  5、工作面过破碎带时必须加强支护,采取“一梁两柱”的支护形式。

  6、工作面如遇“走向或倾向断层”时必须沿断层走向加密支护,带大帽,根据顶板的破碎情况在顶帽上部加钢丝往,防止局部漏顶。

  7、工作面遇断层落差大于0.5米时必须另报措施。

  十二、采煤工作面收尾措施:

  采煤工作面采至采止线或预构造,为确保搬家收尾回柱安全进行和采后及时封闭,特做此回收支柱及收尾措施:

  1、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支柱架设牢固,背严顶板,将煤壁调直,工作面控顶距缩至最小控顶距3.2m,同时将工作面的浮煤、浮矸清理干净。

  2、回收的支架及时运出工作面保证退路畅通无阻。

  3、回柱由下至上,由里向外,回收的顶子由上巷撤出;(或采用回柱绞车制定具体措施)

  4、安全出口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若有烂帮、烂顶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加补临时支柱。

  5、回柱放顶处必须悬挂便携式报警仪和瓦斯监测报警断电。当工作面通风不良,瓦斯超限时,应停止工作,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

  6、支柱完全回收后,上、下巷撤出电缆、管路、掐断轨道,必须在24小时内打上永久密闭。

  十三、施工缺口措施:

  1、缺口施工标准:走向长度2.4米,倾斜宽度:3.0米;

  2、施工人员:施工缺口时必须在大班进行。

  3、安全措施:

  (1)、施工缺口时,必须按规定尺寸施工,严禁超掘。

  (2)、必须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情况。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时派专人设好警戒,放炮距离大于75米。

  (4)、放炮时必须将电缆和管线盖好,防止放炮崩坏,降低安全性能。

  (5)、施工缺口时,采煤工作面不得从事其它作业活动。

  十四、回收被埋顶子措施:

  1、处理被埋时须好观察顶板,必须在老顶来压显现不明显时,在埋顶子附近打一棵顶子,并戴上顶帽,严禁打在浮煤上.

  2、进入被埋顶子附近时,首先敲帮问顶,并用2.5米以上的长把工具将顶板危石、浮石撬掉,保证退路畅通。

  3、准备就绪后由一人观察顶板,一人开始清理通往被埋顶子地点的地点的浮货,确保退路畅通后,方可开始用长把工具清理被埋顶子上的浮货,严禁扒顶子人员进入无支护区作业。

  4、处理好工作地点上部石头,必要时打戗柱,以免石头下滑伤人。

  5、扒顶子地点上下20米内严禁进行回收等工作。

  6、观察顶板的人员必须有对顶板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并集中精力观察顶板,顶板一有异常,立即向扒顶子人员报警,扒顶子人员及时撤出,待顶板稳定后或补打顶子后芳可重新作业。

  7、扒顶子严禁单人作业。

  第三节 防治水

  当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响、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

  第四节 爆破管理

  一、放炮员的职责和相互监督的措施

  1、工作面的爆破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2、工作面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必须放在支架完整、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3、当班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交给炸药库,并登记所退数量。

  4、放炮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超限时不准装药、放炮。

  5、放炮器手把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转交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在一起。

  6、放炮时,至少有两名人员在现场,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个检查瓦斯,顶板、两帮等情况。

  二、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装药时必须采取连续装药,药卷间不得留有间隙,装药剩余部分使用黄土泥封填,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炮孔严禁放炮,严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2、装药时,每装好一个炮眼,其雷管脚线,必须及时拧成短路,严禁拖在刮板运输机上,不得与电缆、电线等导体接触。

  3、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的双线,严禁用金属管或大地做回路,不得有明接头。

  4、放炮联线串联,严禁并联或串并联。

  5、采用分组装药时,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1)、风量不足或无风时;

  (2)、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及以上时;

  (3)、炮眼内出现水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变松,透老空等情况时;

  (4)、炮眼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放炮时安全员、放炮员、班组长三者缺一人时。

  7、放炮时放炮员和班组长派责任心强人员在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站岗警戒,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方躲炮。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发出警号,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的地方放炮。放炮前先发出信号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放炮时,警戒人离放炮下口不得少于50m,所有人员不得进入回风巷。

  8、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班组长、放炮员及时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0、放炮前后,在放炮地点附近30m内洒水降尘。

  第五节“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测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队长、安全井长每周定期检查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专用回风并及通风设施,发现有断梁、折腿、冒顶等情况时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的通风断面,杜绝瓦斯积聚现象。

  2、风门必须连锁,防止同时打开两扇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和风门如有损坏须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影响工作面风量。

  3、工作面回采这前,通风队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把风量配够,并每旬定期测量进风和回风巷风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等情况,制定调风措施,进行风理调整,满足工作面生产需要。

  4、工作面必须是新鲜风,其回风直接进入回风井,不得与其他工作面串联通风。

  5、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必须畅通,不得任意放杂物,其通风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当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出现冒顶情况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通巷道。如通风巷道阻塞、风量过小,造成工作成瓦斯超限时,切断工作面、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停止工作面人员工作,并及时通知调度室。进行巷道维修,对冒顶部分进行架木垛,防止顶板再次冒落,等到巷道恢复原来断面,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再给工作面、回风巷电气设备送电,恢复生产。

  二、综合防尘措施

  1、工作面放炮时使用黄泥充填炮眼,炮眼深度小于1.2m,最少不得低于0.5m,放炮前后要对放炮地点洒水降尘。

  2、工作面、运输巷、石门巷道、运输大巷等机头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每班运输出煤时,要保证正常使用,防止煤尘飞扬,每班结束前,对各个转载点的电气设备进行煤尘,清理,并对转载点前后巷道洒水降尘。

  3、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各设置两组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封闭整个巷道断面,不得随意关闭,运输巷和回风巷每天定期清洗一次巷道。

  4、工作面进风所有作业人员要搞好个体防护,戴好防尘口罩。

  三、综合防灭火措施

  1、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以减少采空区的漏风。

  2、加强采空区密闭封堵情况检查,如有漏风,则必须对密闭进行再次封堵,以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3、加强工作面回风巷的检查,发现有高温点及时处理。

  4、机电设备严禁缺润滑运转,其附近5m之内,不准存放润滑油、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

  5、工作面结束后,在一个有之内对停采线使用黄泥进行灌浆注水,对进风巷和回风巷做密闭。工作面每推进一个石门后,就对该石门巷道做密闭,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6、转载点前后20m之内严禁用圆木和可燃性材料支护。

  7、任何人发现井下着火时,首先应立即采取一节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班长或技术员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四、预防瓦斯和安全监测措施

  1、工作面设置一名专职安全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检查地点:工作面上、下出口、上隅角、电动机附近、工作面回风流中、回柱放顶处,上述地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

  2、工作面爆破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锁放炮制”,发现爆破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装药爆破。

  3、瓦斯检查、瓦斯记录做到班报、牌板、日报三对照,不空班漏检、假检。

  4、工作面使用高压乳化液泵及配套管路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一方面降低工作面的煤尘,另一方面使瓦斯均匀涌出,避免工作面出现瓦斯忽大忽小现象发生。

  5、回风巷安设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甲烷自动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停止工作面的打眼放炮。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5%或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断电装置能自动切断工作面和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离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降到1%以下时,才准人工复电,恢复工作。

  6、回风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回风巷距离混合风流10~15m处。传感器垂直悬挂,距巷道帮不得大于0.3m,距顶板不得小于0.2m。

  第六节 运 输 管 理

  一、刮板输送机安全技术措施

  1、机关安置要稳妥,各部位联接螺栓要紧固,防护罩、电风机等不松不缺,减速箱油位合适,油质合格,液压联轴节油量适宜,刮板不飘链。

  2、空车试运转,使刮板链回转一周,刮板链松紧均匀适宜,机尾滚筒转动灵活,从联接环螺栓,刮板及销链有缺损或歪斜的,必须停机进行处理。

  3、不准超负荷启动,因过负荷不能正常启动时,连续启动不得超过五次,每次时间不超过10秒,输送机应平稳,无异常响动和振动。

  4、移输送机遵循由下向上的顺序,即支好机尾压柱将输送机推到预定位置,重新打好机尾压柱。

  5、工作面移输送机,必须在临时支护的保护下进行,即在先支后回的前提下进行。将输送机移到位,并打输送机边基基柱后,方可回撤临时支柱。移输送机时,必须锁启动器,去掉保险销。移输送机,一次回撤支柱不能超过20根,并且在顶梁上打好板销。

  二、辅助运输安全措施

  1、回风巷运送单体液压支柱、坑木等支护料时,严禁同时打开两件隔离风门,避免造成风流短路

  2、人工推运矿车时,两车之间距离不少于10米,转弯时必须喊安全口号,呼叫前面人员躲开。

  3、严禁搭车、放飞车、手拉车或矿车撞击风门。

  4、矿车销子严禁用木棍或其他强度不够的东西代替。

  第七节 机电管理

  一、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机电设备实行专职管理,每班有两个机电工跟班维护和操作。

  2、输送机每班设置专人开机管理。

  3、跟班电工必须穿绝缘鞋,按时入井,在工作面进行交接班,交接人员在交接班时,若设备发生故障应配合接班人员修好再下班。

  4、跟班电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随坏随修,不误生产。

  5、跟班电工在交班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若有事故不清除不交班。

  6、电缆不能有破口或漏电现象,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吊挂整齐,不能盘圈,开关及电气设备不合格,不完好不能入井使用。开关要上架,“五小”要上牌。

  7、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需停电检修,必须提前联系通知,开关处应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上紧闭锁派人看守,未经许可不得送电。

  二、乳化液泵安全措施

  1、开泵前应检查各部件系统是否完好,乳化液是否适量,检查各部件有无损坏,各连接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吸液管是否有折叠,发现问题及进处理。

  2、巷道内供液管理必须吊挂整齐,工作面乳化液管路和注液枪设专人管理。

  3、供液系统不得漏液串液,否则及时更换,连接处用合格的密封圈和U形卡。

  4、拆卸供液系统必须停泵,并将液压系统卸载。

  5、泵站内使用清水,并定期清理泵箱内沉积的污垢和杂物。

  三、电气设备防爆措施

  1、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电气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防爆性能良好,摆放在干燥地方,并上架,未经机电科验收的设备,不准入井使用。

  3、开关的熔断丝禁止用钢、铁、铝丝代替,必须使用和电气设备负荷相符的保险片。

  4、各类电气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严禁失爆和带病工作。

  5、电气设备有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检漏继电器每班必须试验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运检漏继电器。

  第八节 其他

  一、文明生产要求

  1、工作面运输大巷、运输巷、回风巷环境卫生,实现他段承包责任制,每班派人对运输巷、回风巷的杂物、煤尘、水沟进行清理打扫,保证备用材料堆放整齐,巷道干净,水沟畅通。

  2、输送机机头转载处的煤尘,当班司机必须清扫干净,才能进行交接班。

  3、各类电气设备、电缆每班电工进行清扫,悬挂整齐。

  4、运输巷、回风巷进行扩茬后,当班必须把巷道打扫干净,不得留设有杂物。

  二、工作面结束后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回采到停采线后,及时回收工作面支架。

  2、同时在工作面回风巷和进风巷距离停采线5m处,各打两道密闭。

  3、密闭的一般要求:密闭墙四周一定要深入围岩岩内,煤巷中槽深1m,

  岩石中槽深0.5m,如果四周有裂缝应用水泥砂浆灌严。砌碹密闭时,先在槽底铺一层砂浆,挂灰错缝把墙与岩之间的接触点填实。灌浆双层密闭墙中间留0.5m,以上空隙先填砂子、黄土等。建筑密闭墙用的灰砂比为1:3~1:4,涂料墙面用的灰砂比为1:1~1:2。

  4、打好密闭后,悬挂检查牌板,定期检查二氧化碳等。

  5、工作面结束后45天之内必须用黄泥灌浆,确认停采线灌满浆,报调度室批准,停止灌浆。

  第八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或冒顶预防措施

  1、工作面出现大面积来压或冒顶时,在场班组长或安全员应视具体情况,通知作业人员从运输巷或回风巷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去,并报告调度室。

  2、当冒顶处有人受伤被压时,班组长应组织有经验的工人利用备用的坑木等备用物资进行临时支护,在安全的条件下抢救出被压伤人伤。

  二、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工作面发生火灾后,初期火源较小,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利用洒水管、湿衣服等材料灭火,另外及时报告调度室。

  2、当火势过猛不能扑灭时,立即通知工作面、回风巷以及受火灾威胁的作业人员。处于火区人员听从班组长或安全员的指挥,迎着新鲜风流,有秩序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的变化。在火灾回风巷一侧人员,通过回风巷迅速进入主井。

  3、安全撤离路线:

  火灾点→工作面→运输巷→进风石门巷道→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回风巷侧人员:

  回风巷→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三、水灾预防措施

  1、透水预兆有:煤壁挂汗、煤层变厚、淋水加大、水叫声。煤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嗅鸡蛋味,煤发潮发暗,工作面有上述预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报告调度室。

  2、突然透水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在班长指挥下,尽力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塞出水点,以防事故扩大,如果水势很猛,无法堵塞出水点,则应有组织地沿着避灾路线撤离。

  3、撤离前设法将撤退的路线和目的地告诉矿井领导。撤离时注意向高处走,位于透水点下方的工作人员撤离时,若遇到水势很猛,很高水头时,要注意不能让水头打翻或被水中滚动的矸石撞伤,要尽力屏住呼吸,用力拽住支架闯过,直至达到安全地点。

  4、矿领导接到透水事故电话后,立即成立援救指挥部,准确核查并下人员,如发现有人被堵井下,首先应制定营救措施,立即通知泵房人员,将水仓的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如有淹井危险时,井下所有人员向外撤退,迅速向安全出口转移,直到安全升井。

  5、避水路线:

  工作面→回风巷→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第九章 六大系统

  一、压风自救系统

  1、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工作面硐室内,距工作面40米处设置供气阀门(见压风管路系统图)。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检查和个别抽查试用。

  (1)、检查:按图纸要求安装后,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的密封是否严密,管路有无漏气,呼吸器是否通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及时纠正。

  (2)、减压过滤显示装置压力的调节:将调压旋钮向上拉起,顺时针旋转,压力上升,逆时针旋转,压力下降。调整至所需压力,见表压力达到0.5-0.7Mpa为宜,然后将调压旋钮按下呈锁定状态。

  (3)、抽出检查:任选一个面罩,打开气动阀,带好面罩。如不适应,请按上述第2条方法进行调节,直到感觉舒适为止。调节好后,再复位。

  2、使用:当进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突出预兆、瓦斯严重超标,对工作人员生命有严重威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压风自救装置的箱门,再打开气动阀,带上面罩进行呼吸。

  (1)、按下红色按钮,弹出手柄,把门拉开。

  (2)、顺时针旋转打开进气阀,观察压力指示。

  (3)、取出哦面罩,戴在口鼻上,进行自然呼吸,等待救援。

  3、维护及保养:压风自救系统是为避灾而设置,所以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准确,因此需每月保养。

  (1)、首先应检查自救站或系统的通风是否完好。

  (2)、检查送气口是否有气送出,气动阀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清洗积水杯或更换过滤器。

  (3)、清洗、更换滤网,取出滤网,用空气由内向外吹,即而重复使用。

  (4)、卸下PC杯,用干净干布探试即可,不可使用任何会破坏PC材质的化学物品来清洗。

  (5)、检查结果一切符合要求,然后按原样放置以备用。

  4、注意事项:不能猛力把门拉拽面罩以防将输气导管的接头拉开或将导管拉断。

  二、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1、一般要求:

  (1)、系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MT/1004-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

  (2)、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4)、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5)、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6)、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7)、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8)、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9)、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10)、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正常供水。

  (11)、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2)、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2、环境条件: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0—40℃。

  (2)、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3)、大气压力:80—106kpa。

  (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3、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4、主要功能:

  (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

  (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

  (3)、应具有在各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

  (4)、系统应应具有过滤水功能。

  (5)、系统应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

  (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监测功能。

  (7)、系统宜具有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水质监测功能。

  5、可靠性: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应不小于800小时。

  6、安装地点、数量、高度选择:

  (1)、距采掘工作面40米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其它特殊情况或特殊地点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

  (2)、主要机电硐室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3)、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

  (4)、供水管道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1.5米以上。

  (5)、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

  (6)、供水施救部件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且与主管平行。

  (7)、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7、日常维护要求:

  (1)、供水施救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周检。

  (2)、周检供水管网是否跑、冒、滴、漏等现象。

  (3)、周检阀门开关是否灵活等。

  (4)、需定期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5)、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相应的处理。

  三、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1、矿内外通讯畅通。必须实现光纤通讯传输,确保通信畅通。

  2、井上下通讯畅通。井下主要作业地点电话安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知》规定,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

  3、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具有防火、防腐、防尘、防爆等功能。通讯电缆采用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矿用阻燃电缆。

  四、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系统设计、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要求,所有入井人员携带识别卡。

  2、系统实现信号全覆盖,对井下人员实施实时定位跟踪,实时掌握井下各人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3、具有井下重点人员(带班领导、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驻矿监管员等)脱岗报警、紧急呼叫、井下工作超时、进入危险区域重点防护区报警、矿井、采区、工作面超定员报警、移动瓦斯监测等功能。

  4、联网运行。系统与监测监控系统并网组合建成统一信息平台,实现煤矿基础数据采集信息化、网络化、科学统一管理。

  五、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1、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理迅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2、加强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4、定期对地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硬件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调试、检定检验和软件升级服务。

  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2、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30分钟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4、煤矿井下避难所建设要符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2009]34号)中《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规定为,满足矿井灾变情况下人员应急避险需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工作面回采之前,由鑫城煤矿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人员,由安全矿长贯彻学习,经煤炭局审批的该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学习后由技术科出试题进行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考试及格后再下井作业。请假人员或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才能下井作业。工人学习人员必须登记在《作业规程》贯彻栏上。

  二、对工人贯彻该作业规程时,同时再贯彻一次《七台河市鑫城煤矿综合管理制度》中安全基本管理制度,对违章范围的处罚规定,炸药雷管管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加强学习。

  三、交接班制度:

  1、对工作业面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遗留问题等,上、下两个班的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并向值班井长汇报。

  2、工作面各工作点的采、支工也必须在现场将本工作点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状况向下一班人员进行交接。

  3、机电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所管设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四、敲帮问顶制度:

  1、进入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次打眼前、放炮前、出货前、支护前后、翻打前都要进行“敲帮问顶”,作业人员随时都要进行“敲帮问顶"。

  2、发现顶板离层、二皮、抽条石、顶板来压等不安全时,要在班长组织下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3、班长是”敲帮问顶“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节 顶板管理

  一、工作面顶板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要经常维护,两出口处不得堆放材料,在出口处20米范围内其高不得低于1.8米。

  2、在安全出口处严禁留台阶,在地质变化等原因造成有台阶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使用结实绳子捆绑在支柱上,使人能安全上、下。

  3、禁止将支柱打在浮煤或浮矸上,坚硬底板要有柱窝,底板松软时需用铁鞋。

  4、支柱应有3—5º的迎山角,架设支架、必须由两人联合操作,不得一个人单独操作。

  5、禁止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同一个工作面混合使用,被损坏液压支柱,必须及时运出工作面,并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堆放在底板上。

  二、防止片帮、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工作面时首先由当班队长或班组长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作业,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在完整可靠的护身支柱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2、放炮后及时敲帮问顶和修理歪倒的支柱。

  3、顶板破碎压力大或煤壁片帮较严重时,及时靠煤壁架设临时支柱或采取一梁两柱形式支护。片帮较多地段,使用坑木及时北帮,防止大面积垮落。

  4、工作面上端上方第一排支柱与回风巷及下端头第一排支护与运输巷的距离不得大于0.5米。

  5、回柱放顶时,回收的支柱及打在新切顶线内侧,使用时随用随取。

  6、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每班班长要加强检查,出现片帮、冒顶时,立即派人采取措施处理。巷道变形严重,支柱歪扭变形的地段必须扩茬维修。当巷道出现冒顶情况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通巷道,保证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防止瓦斯超限,班干部组织人员利用备用坑木架设木垛,防止煤炭或矸石冒落。

  三、支护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措施

  (1)、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支柱有无弯曲、凹陷,顶盖变形,缺爪、漏液等,不合格的支柱不得使用。

  (2)、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高度应与工作面采高相适应,支柱的最小高度要保证活柱的伸出量不小于顶板最大下沉量加50mm,支柱最大高度不得小于采高,严禁超高支设支柱。

  (3)、保证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不低于90kN,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不小于18MPa。注液枪的出口压力不低于10MPa。

  (4)、底板松软或不见底板,其抗压强度小的地段,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木鞋板垫底。

  (5)、底板坚硬光滑地段,必须掏柱窝。

  (6)、每两根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工作面倾角太大的地方,使用结实的绳子拴牢,以防失效支柱倒下伤人。

  (7)、支柱在井下储有3个月以上,或使用超过8个月或采完一个工作面,必须检修,不得直接转入其他接替工作面使用。

  (8)、工作面回风巷存放单体液压支柱和坑木作为备用材料,此材料随用随补,不得缺少,并且堆放整齐,不得阻挡行人。

  (9)、工作面的注液枪的设置距离,保证10m一个,同时开启不得超过两个。

  四、工作面开采技术要求:

  1、工作面支护必须齐全,严禁有缺柱,倒柱,失效柱现象,若有必须重打或更换。

  2、工作面必须上齐三防(即防倒柱、防滑、防串矸)措施;

  3、工作面必须保证:三直一净两畅通,正规柱必须上好防倒绳。

  4、不准空顶作业,攉货前,必须打上临时支护,顶板完好时间距为1.5米,否则不准出货。顶板破碎时间距为0.75米,并带大帽否则不准出货。

  5、不准留有浮煤及落底现象,顶子必须打在坚硬的底板上。工作面的伪底必须处理掉,顶子严禁打在伪底上,要凿成麻面,工作面局部遇煤层变高时,可将工作面支柱换成长柱,严禁带双冒;

  6、工作面不准留有伞檐、罩头,若有必须使用1.2m的长钎处理掉,不处理严禁生产。

  7、出货时煤壁要刷齐,底板煤要刨净。

  8、软帮货必须及时掏,掏时必须使用1.5m以上的长把耙子掏,掏货人员身体不准探入软帮切顶线以外,严禁在无支护区内作业。工作面浮煤交班时必须清净。

  9、所碰倒的支柱必须及时扶起打牢,严禁空顶作业。

  10、出货前及出货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处理好罩头、活顶、打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无危险时再作业,攉货前,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护,间距1.5m,否则,不准进入攉货,临时支护由跟班队长亲自负责。

  11、出货时顶子1.5米一棵,顶板不好时0.8米一棵带好顶帽,出货工和放炮工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45米。

  12、大石头必须拣出,大块煤要砸碎,浮煤必须清干静,遇有瞎炮时,按措施规定处理。

  13、出货过程中,发现有冒顶预兆时,立即撤出工作面,并向班队及带班井长汇报。

  五、工作面初采安全措施:

  1、开工前,工作面生产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必须按本措施设计要求设好;

  2、工作面初采前必须打齐运输巷超前20米在上帮打一米一颗贴帮柱,回风巷超前20米打一米一颗中心柱,并随工作面推进,上、下保证20米超前支护;

  3、开切上山为伪倾斜施工,宽度2.4米,高度1.30米,开左帮每刀进尺1.2米,由下向上至上巷,直至调整至正倾斜;

  4、工作面按空顶距打好支护;

  5、备齐上、下巷备用支柱,数量是工作面支柱总数10%以上,即上巷100颗,下巷50棵.

  6、开采前,开切眼内以回采方向硬帮为准,留出炮道0.4米,然后自上而下,将支柱按排距1.2米、柱距0.8米正规打成两排两柱,然后翻掉原来支柱,第一刀,进度1.2m,放完炮后,打上临时支护,再出货,出完货后,按排、柱距打第三排对柱,进第二刀后形成 “三排六柱”至此形成设计正规工作面。

  六、回柱放顶

  1、回柱前,先检查顶板情况,清理松动的浮矸,浮煤和通道。回柱地点后方5m之内不得有杂物、浮煤、浮矸,必须畅通无阻。作业地点前后支架不合适时,需提前加固维护好,在顶板破碎和压力较大的地点,必须打临时支护加强维护。

  2、必须两人一组,一人回收,一人观察顶板并运送顶子,由三年以上回收经验的老工人担任,严禁单人作业,回收工须使用2.5m以上的长把工具和带钩的小绳,否则严禁回柱。

  3、反打时,必须由下向上,由里向外顺序进行,坚持先打后反的原则,严禁超前反打。

  4、反打工打顶子时,必须使用长绳或卡尺,长绳长度不得低于50m,顶子必须走向、倾向上线,必须将防倒绳挂好。

  5、工作面倒柱必须及时扶起,并用防倒绳连接起来。

  6、工作面回采时将预有200mm-400mm的伪顶,工作面伪顶必须随采随处理,将伪顶处理至采空区方可打支护,严禁留有伪顶。

  7、回柱反打时,必须对工作面的顶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确保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8、回柱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无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

  9、支柱挂的防倒绳,防滑木随收随撤。

  10、如果顶板压力大或顶板特别破碎时,回收的支柱有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回收;打入报废;

  11、在回收过程中,撤柱人员必须躲在与回收地点20米以上的安全地点,两人一组,严禁随意走动,而且不能向回柱地点照灯或乱晃灯,阻碍回收人员视线,以防止发生危险。

  12、撤柱人员必须服从回柱人员安排,只有回柱人员把支柱拽到安全地点,撤柱人员方可抬柱,而且必须走规定的安全通道。

  13、回柱及撤柱人员,必须由有多年井下工作经验身体稳健,手脚灵活,行动速度快,反映灵敏的人员担当。

  14、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面风量不能过大,以免给回柱带来不便。

  15、严格检测CO2和CH4的浓度,当CO2和CH4的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16、回柱时,准备充足的木方,遇顶板压力大时,打木垛,保证安全,以便回柱能安全进行。

  17、回柱时,必须有一名井长领导现场指挥, 临时支护由带班井长亲自负责。

  18、倾角超过30度时,严禁分段回收,严禁超前回收。

  19、倒在采空区的顶子,顶帽要用长把工具取击,人员严禁进入采空区.

  20、回收工作严禁与其他工作平行作业

  21、回收时顶板来压,必须停止回收,人员先撤至安全地点仔细观察顶板,认为安全时在作业,回收坐垫顶子,要用刨顶底的方法.严禁炮崩.

  22、放顶接口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如果瓦斯超限,使用悬挂风帘法冲散放顶处瓦斯,如不能解决瓦斯超限,禁止继续回柱放顶。

  23、工作面悬顶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时,必须按强制放顶措施处理。

  七、运输巷、回风巷回收支柱的安全技术措施

  1、回风、运输平巷支架均随工作面放顶进行回撤。要求该支架后方与工作面切项线整齐。

  2、运输巷输送机缩短后,该输送机正后即从工作面机头第一排正规支柱起至切顶线范围内,在每个横向顶梁的下方补加一个支柱。

  3、工作面区段平巷超前平巷10m必须打双梁双柱,打双支柱时使用圆木更换平巷顶板工字钢,回收支柱时,横梁的圆木不再回收。

  4、为防止上隅角瓦斯积聚,必要的情况下,工作面回风巷支架可超前切顶线半排或一排进行回撤。回撤后回风巷上帮以下4m范围的切顶线要加打一排支柱实现一梁二柱,柱距0.25m,确保行人安全。

  八、初次放顶措施:

  根据工作面顶板初次垮落极限计算和本煤层开采经验,工作面自开切眼开采沿走向推进 14.5米时,为老顶第一次来压即初次来压,初次来压前执行下列措施:

  1、初次放顶前,成立以生产矿长为首的初次放顶安全管理小组。要求初次放预期间,每班都有初次放顶安全管理小组人员跟班,检查初次放顶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开切眼开始回采回收时,走向推进走向5米倾斜15米留一颗直径为14厘米木柱,要砍掉2/3;做信号顶子;

  3、工作面软帮最后一排柱由正常支护的单排单列密集变为单排双列密集。

  4、当工作面推进14.5米,正常放顶不成时,必须采用人工强制放顶。

  (1)、悬顶三刀,走向14.5m不落时,执行强制放顶措施。

  (2)、当出现悬顶两刀,倾向8.5m不落时,必须在悬顶段软帮处加打一棵加强柱。

  (3)、强制放顶措施:必须排风管用风钻沿切顶线与采空区顶板成40°角打出间距为1.0m,深度为1.4m的挑顶眼,用乳化炸药和毫秒电管引爆,放炮前,必须在软帮挑顶段相对应处第一排顶子的里侧加打一棵顶柱,放炮前,在距放炮地点50m以外所有通路上设好警戒,警戒区严禁有人,放炮线的长度不得小于50m,放完炮后,由跟班队长与安检员负责检查好挑顶段顶板和支护情况,崩到的顶子必须重新打牢,确认无危险后,方可重新进入场所作业。

  5、初次放顶期间,带班井长必须跟班指挥生产,班长随时观察顶板压力情况,当听到顶板有雷声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初次放顶期间,对顶板难以垮落的工作面,回柱放顶不得与其他工作面平行作业。

  7、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内不准有缺柱,倒柱,失效柱及光头柱,若有必须及时更换或重打。

  8、初次放顶期间,放顶线以外的浮货必须使用1.5m以上的长耙子掏净,作业人员的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入放顶线以外。

  9、严禁任何人在采空区内行走或作业。

  10、初次放顶期间,安检员必须现场监督,瓦检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面瓦斯达1%时,必须停止风煤钻打眼、装药、放炮,工作面瓦斯达1.0%,回风达1%,必须切断工作面上、下巷所有电源,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上隅角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否则停止生产,待瓦斯降到1.0%以下时方准恢复生产。

  11、回撤支柱时,回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软帮第二排顶子里侧,清理好退路,用1.5m以上的长把勾子,勾到安全地点后,方可人工撤运。

  12、初次放顶工作必须待老顶完全垮落、压力稳定后,经井级领导、带班井长、班长及有经验老工人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九、周期来压措施:

  根据工作面顶板初次垮落极限计算和本煤层开采经验,初次放顶后、工作面每推进8.2米就有一次周期来压,每次周期来压前执行下列措施

  1、工作面缩至最小控顶距,以保证煤壁的完整性。

  2、顶子迎山符合要求,顶子必须接顶接底,严禁打在浮煤及浮矸上,顶底板严禁留煤皮。

  3、回收切顶线以外的顶子时要全部回收干净,以保证直接顶充分跨落。

  4、顶板活动剧烈时,禁止回收等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工作面。

  十、工作面防滑措施:

  1、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挂上防倒绳,以防字止倒柱伤人。

  2、工作面坡度大于30度时由下至上配齐防滑木,规格不得小于8㎝×8㎝,长不得小于1.4m。

  3、工作面必须防止冒落的矸石串入工作面或扑倒软帮的支柱。

  4、工作面放炮时要在放炮地点上好当煤板,防止炮后煤直接滑入采空区。

  5、工作面坡度大于30度时第二排或第三排支柱由下至上挂好综绳,方便上下人员,综绳要随工作面反打支柱及时重新挂好。

  十一、过断层、破碎带措施:

  1、工作面过断层时,可采取挑顶,卧底或同时挑顶及卧底的办法采煤,以保证工作面的最小高度,增加支架的稳定性,做到既有利于维护顶板又减少破岩量。

  2、在断层处采煤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防止掉矸伤人。

  3、在断层处采煤,必须安排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工人操作,在断层处采用打浅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严禁放大炮。

  4、工作面过断层时,应适当加大控顶,当工作面采过断层面一个最小控顶距以后,一次回收断层处外侧支柱。

  5、工作面过破碎带时必须加强支护,采取“一梁两柱”的支护形式。

  6、工作面如遇“走向或倾向断层”时必须沿断层走向加密支护,带大帽,根据顶板的破碎情况在顶帽上部加钢丝往,防止局部漏顶。

  7、工作面遇断层落差大于0.5米时必须另报措施。

  十二、采煤工作面收尾措施:

  采煤工作面采至采止线或预构造,为确保搬家收尾回柱安全进行和采后及时封闭,特做此回收支柱及收尾措施:

  1、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支柱架设牢固,背严顶板,将煤壁调直,工作面控顶距缩至最小控顶距3.2m,同时将工作面的浮煤、浮矸清理干净。

  2、回收的支架及时运出工作面保证退路畅通无阻。

  3、回柱由下至上,由里向外,回收的顶子由上巷撤出;(或采用回柱绞车制定具体措施)

  4、安全出口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若有烂帮、烂顶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加补临时支柱。

  5、回柱放顶处必须悬挂便携式报警仪和瓦斯监测报警断电。当工作面通风不良,瓦斯超限时,应停止工作,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

  6、支柱完全回收后,上、下巷撤出电缆、管路、掐断轨道,必须在24小时内打上永久密闭。

  十三、施工缺口措施:

  1、缺口施工标准:走向长度2.4米,倾斜宽度:3.0米;

  2、施工人员:施工缺口时必须在大班进行。

  3、安全措施:

  (1)、施工缺口时,必须按规定尺寸施工,严禁超掘。

  (2)、必须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情况。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时派专人设好警戒,放炮距离大于75米。

  (4)、放炮时必须将电缆和管线盖好,防止放炮崩坏,降低安全性能。

  (5)、施工缺口时,采煤工作面不得从事其它作业活动。

  十四、回收被埋顶子措施:

  1、处理被埋时须好观察顶板,必须在老顶来压显现不明显时,在埋顶子附近打一棵顶子,并戴上顶帽,严禁打在浮煤上.

  2、进入被埋顶子附近时,首先敲帮问顶,并用2.5米以上的长把工具将顶板危石、浮石撬掉,保证退路畅通。

  3、准备就绪后由一人观察顶板,一人开始清理通往被埋顶子地点的地点的浮货,确保退路畅通后,方可开始用长把工具清理被埋顶子上的浮货,严禁扒顶子人员进入无支护区作业。

  4、处理好工作地点上部石头,必要时打戗柱,以免石头下滑伤人。

  5、扒顶子地点上下20米内严禁进行回收等工作。

  6、观察顶板的人员必须有对顶板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并集中精力观察顶板,顶板一有异常,立即向扒顶子人员报警,扒顶子人员及时撤出,待顶板稳定后或补打顶子后芳可重新作业。

  7、扒顶子严禁单人作业。

  第三节 防治水

  当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响、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

  第四节 爆破管理

  一、放炮员的职责和相互监督的措施

  1、工作面的爆破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2、工作面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必须放在支架完整、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3、当班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交给炸药库,并登记所退数量。

  4、放炮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超限时不准装药、放炮。

  5、放炮器手把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转交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在一起。

  6、放炮时,至少有两名人员在现场,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个检查瓦斯,顶板、两帮等情况。

  二、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装药时必须采取连续装药,药卷间不得留有间隙,装药剩余部分使用黄土泥封填,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炮孔严禁放炮,严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2、装药时,每装好一个炮眼,其雷管脚线,必须及时拧成短路,严禁拖在刮板运输机上,不得与电缆、电线等导体接触。

  3、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的双线,严禁用金属管或大地做回路,不得有明接头。

  4、放炮联线串联,严禁并联或串并联。

  5、采用分组装药时,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1)、风量不足或无风时;

  (2)、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及以上时;

  (3)、炮眼内出现水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变松,透老空等情况时;

  (4)、炮眼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放炮时安全员、放炮员、班组长三者缺一人时。

  7、放炮时放炮员和班组长派责任心强人员在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站岗警戒,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方躲炮。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发出警号,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的地方放炮。放炮前先发出信号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放炮时,警戒人离放炮下口不得少于50m,所有人员不得进入回风巷。

  8、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班组长、放炮员及时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0、放炮前后,在放炮地点附近30m内洒水降尘。

  第五节“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测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队长、安全井长每周定期检查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专用回风并及通风设施,发现有断梁、折腿、冒顶等情况时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的通风断面,杜绝瓦斯积聚现象。

  2、风门必须连锁,防止同时打开两扇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和风门如有损坏须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影响工作面风量。

  3、工作面回采这前,通风队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把风量配够,并每旬定期测量进风和回风巷风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等情况,制定调风措施,进行风理调整,满足工作面生产需要。

  4、工作面必须是新鲜风,其回风直接进入回风井,不得与其他工作面串联通风。

  5、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必须畅通,不得任意放杂物,其通风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当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出现冒顶情况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通巷道。如通风巷道阻塞、风量过小,造成工作成瓦斯超限时,切断工作面、回风巷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停止工作面人员工作,并及时通知调度室。进行巷道维修,对冒顶部分进行架木垛,防止顶板再次冒落,等到巷道恢复原来断面,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再给工作面、回风巷电气设备送电,恢复生产。

  二、综合防尘措施

  1、工作面放炮时使用黄泥充填炮眼,炮眼深度小于1.2m,最少不得低于0.5m,放炮前后要对放炮地点洒水降尘。

  2、工作面、运输巷、石门巷道、运输大巷等机头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每班运输出煤时,要保证正常使用,防止煤尘飞扬,每班结束前,对各个转载点的电气设备进行煤尘,清理,并对转载点前后巷道洒水降尘。

  3、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各设置两组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封闭整个巷道断面,不得随意关闭,运输巷和回风巷每天定期清洗一次巷道。

  4、工作面进风所有作业人员要搞好个体防护,戴好防尘口罩。

  三、综合防灭火措施

  1、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以减少采空区的漏风。

  2、加强采空区密闭封堵情况检查,如有漏风,则必须对密闭进行再次封堵,以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3、加强工作面回风巷的检查,发现有高温点及时处理。

  4、机电设备严禁缺润滑运转,其附近5m之内,不准存放润滑油、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

  5、工作面结束后,在一个有之内对停采线使用黄泥进行灌浆注水,对进风巷和回风巷做密闭。工作面每推进一个石门后,就对该石门巷道做密闭,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6、转载点前后20m之内严禁用圆木和可燃性材料支护。

  7、任何人发现井下着火时,首先应立即采取一节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班长或技术员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四、预防瓦斯和安全监测措施

  1、工作面设置一名专职安全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检查地点:工作面上、下出口、上隅角、电动机附近、工作面回风流中、回柱放顶处,上述地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

  2、工作面爆破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锁放炮制”,发现爆破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装药爆破。

  3、瓦斯检查、瓦斯记录做到班报、牌板、日报三对照,不空班漏检、假检。

  4、工作面使用高压乳化液泵及配套管路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一方面降低工作面的煤尘,另一方面使瓦斯均匀涌出,避免工作面出现瓦斯忽大忽小现象发生。

  5、回风巷安设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甲烷自动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停止工作面的打眼放炮。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5%或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断电装置能自动切断工作面和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离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瓦斯降到1%以下时,才准人工复电,恢复工作。

  6、回风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回风巷距离混合风流10~15m处。传感器垂直悬挂,距巷道帮不得大于0.3m,距顶板不得小于0.2m。

  第六节 运 输 管 理

  一、刮板输送机安全技术措施

  1、机关安置要稳妥,各部位联接螺栓要紧固,防护罩、电风机等不松不缺,减速箱油位合适,油质合格,液压联轴节油量适宜,刮板不飘链。

  2、空车试运转,使刮板链回转一周,刮板链松紧均匀适宜,机尾滚筒转动灵活,从联接环螺栓,刮板及销链有缺损或歪斜的,必须停机进行处理。

  3、不准超负荷启动,因过负荷不能正常启动时,连续启动不得超过五次,每次时间不超过10秒,输送机应平稳,无异常响动和振动。

  4、移输送机遵循由下向上的顺序,即支好机尾压柱将输送机推到预定位置,重新打好机尾压柱。

  5、工作面移输送机,必须在临时支护的保护下进行,即在先支后回的前提下进行。将输送机移到位,并打输送机边基基柱后,方可回撤临时支柱。移输送机时,必须锁启动器,去掉保险销。移输送机,一次回撤支柱不能超过20根,并且在顶梁上打好板销。

  二、辅助运输安全措施

  1、回风巷运送单体液压支柱、坑木等支护料时,严禁同时打开两件隔离风门,避免造成风流短路

  2、人工推运矿车时,两车之间距离不少于10米,转弯时必须喊安全口号,呼叫前面人员躲开。

  3、严禁搭车、放飞车、手拉车或矿车撞击风门。

  4、矿车销子严禁用木棍或其他强度不够的东西代替。

  第七节 机电管理

  一、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机电设备实行专职管理,每班有两个机电工跟班维护和操作。

  2、输送机每班设置专人开机管理。

  3、跟班电工必须穿绝缘鞋,按时入井,在工作面进行交接班,交接人员在交接班时,若设备发生故障应配合接班人员修好再下班。

  4、跟班电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随坏随修,不误生产。

  5、跟班电工在交班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若有事故不清除不交班。

  6、电缆不能有破口或漏电现象,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吊挂整齐,不能盘圈,开关及电气设备不合格,不完好不能入井使用。开关要上架,“五小”要上牌。

  7、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需停电检修,必须提前联系通知,开关处应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上紧闭锁派人看守,未经许可不得送电。

  二、乳化液泵安全措施

  1、开泵前应检查各部件系统是否完好,乳化液是否适量,检查各部件有无损坏,各连接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吸液管是否有折叠,发现问题及进处理。

  2、巷道内供液管理必须吊挂整齐,工作面乳化液管路和注液枪设专人管理。

  3、供液系统不得漏液串液,否则及时更换,连接处用合格的密封圈和U形卡。

  4、拆卸供液系统必须停泵,并将液压系统卸载。

  5、泵站内使用清水,并定期清理泵箱内沉积的污垢和杂物。

  三、电气设备防爆措施

  1、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电气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防爆性能良好,摆放在干燥地方,并上架,未经机电科验收的设备,不准入井使用。

  3、开关的熔断丝禁止用钢、铁、铝丝代替,必须使用和电气设备负荷相符的保险片。

  4、各类电气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严禁失爆和带病工作。

  5、电气设备有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检漏继电器每班必须试验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运检漏继电器。

  第八节 其他

  一、文明生产要求

  1、工作面运输大巷、运输巷、回风巷环境卫生,实现他段承包责任制,每班派人对运输巷、回风巷的杂物、煤尘、水沟进行清理打扫,保证备用材料堆放整齐,巷道干净,水沟畅通。

  2、输送机机头转载处的煤尘,当班司机必须清扫干净,才能进行交接班。

  3、各类电气设备、电缆每班电工进行清扫,悬挂整齐。

  4、运输巷、回风巷进行扩茬后,当班必须把巷道打扫干净,不得留设有杂物。

  二、工作面结束后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回采到停采线后,及时回收工作面支架。

  2、同时在工作面回风巷和进风巷距离停采线5m处,各打两道密闭。

  3、密闭的一般要求:密闭墙四周一定要深入围岩岩内,煤巷中槽深1m,

  岩石中槽深0.5m,如果四周有裂缝应用水泥砂浆灌严。砌碹密闭时,先在槽底铺一层砂浆,挂灰错缝把墙与岩之间的接触点填实。灌浆双层密闭墙中间留0.5m,以上空隙先填砂子、黄土等。建筑密闭墙用的灰砂比为1:3~1:4,涂料墙面用的灰砂比为1:1~1:2。

  4、打好密闭后,悬挂检查牌板,定期检查二氧化碳等。

  5、工作面结束后45天之内必须用黄泥灌浆,确认停采线灌满浆,报调度室批准,停止灌浆。

  第八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或冒顶预防措施

  1、工作面出现大面积来压或冒顶时,在场班组长或安全员应视具体情况,通知作业人员从运输巷或回风巷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去,并报告调度室。

  2、当冒顶处有人受伤被压时,班组长应组织有经验的工人利用备用的坑木等备用物资进行临时支护,在安全的条件下抢救出被压伤人伤。

  二、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工作面发生火灾后,初期火源较小,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利用洒水管、湿衣服等材料灭火,另外及时报告调度室。

  2、当火势过猛不能扑灭时,立即通知工作面、回风巷以及受火灾威胁的作业人员。处于火区人员听从班组长或安全员的指挥,迎着新鲜风流,有秩序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的变化。在火灾回风巷一侧人员,通过回风巷迅速进入主井。

  3、安全撤离路线:

  火灾点→工作面→运输巷→进风石门巷道→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回风巷侧人员:

  回风巷→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三、水灾预防措施

  1、透水预兆有:煤壁挂汗、煤层变厚、淋水加大、水叫声。煤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嗅鸡蛋味,煤发潮发暗,工作面有上述预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报告调度室。

  2、突然透水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在班长指挥下,尽力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塞出水点,以防事故扩大,如果水势很猛,无法堵塞出水点,则应有组织地沿着避灾路线撤离。

  3、撤离前设法将撤退的路线和目的地告诉矿井领导。撤离时注意向高处走,位于透水点下方的工作人员撤离时,若遇到水势很猛,很高水头时,要注意不能让水头打翻或被水中滚动的矸石撞伤,要尽力屏住呼吸,用力拽住支架闯过,直至达到安全地点。

  4、矿领导接到透水事故电话后,立即成立援救指挥部,准确核查并下人员,如发现有人被堵井下,首先应制定营救措施,立即通知泵房人员,将水仓的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如有淹井危险时,井下所有人员向外撤退,迅速向安全出口转移,直到安全升井。

  5、避水路线:

  工作面→回风巷→片盘车场→主井→地面。

  第九章 六大系统

  一、压风自救系统

  1、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工作面硐室内,距工作面40米处设置供气阀门(见压风管路系统图)。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检查和个别抽查试用。

  (1)、检查:按图纸要求安装后,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的密封是否严密,管路有无漏气,呼吸器是否通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及时纠正。

  (2)、减压过滤显示装置压力的调节:将调压旋钮向上拉起,顺时针旋转,压力上升,逆时针旋转,压力下降。调整至所需压力,见表压力达到0.5-0.7Mpa为宜,然后将调压旋钮按下呈锁定状态。

  (3)、抽出检查:任选一个面罩,打开气动阀,带好面罩。如不适应,请按上述第2条方法进行调节,直到感觉舒适为止。调节好后,再复位。

  2、使用:当进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突出预兆、瓦斯严重超标,对工作人员生命有严重威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压风自救装置的箱门,再打开气动阀,带上面罩进行呼吸。

  (1)、按下红色按钮,弹出手柄,把门拉开。

  (2)、顺时针旋转打开进气阀,观察压力指示。

  (3)、取出哦面罩,戴在口鼻上,进行自然呼吸,等待救援。

  3、维护及保养:压风自救系统是为避灾而设置,所以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准确,因此需每月保养。

  (1)、首先应检查自救站或系统的通风是否完好。

  (2)、检查送气口是否有气送出,气动阀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清洗积水杯或更换过滤器。

  (3)、清洗、更换滤网,取出滤网,用空气由内向外吹,即而重复使用。

  (4)、卸下PC杯,用干净干布探试即可,不可使用任何会破坏PC材质的化学物品来清洗。

  (5)、检查结果一切符合要求,然后按原样放置以备用。

  4、注意事项:不能猛力把门拉拽面罩以防将输气导管的接头拉开或将导管拉断。

  二、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1、一般要求:

  (1)、系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MT/1004-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

  (2)、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4)、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5)、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6)、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7)、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8)、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9)、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10)、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正常供水。

  (11)、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2)、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2、环境条件: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0—40℃。

  (2)、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3)、大气压力:80—106kpa。

  (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3、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4、主要功能:

  (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

  (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

  (3)、应具有在各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

  (4)、系统应应具有过滤水功能。

  (5)、系统应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

  (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监测功能。

  (7)、系统宜具有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水质监测功能。

  5、可靠性: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应不小于800小时。

  6、安装地点、数量、高度选择:

  (1)、距采掘工作面40米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其它特殊情况或特殊地点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

  (2)、主要机电硐室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3)、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

  (4)、供水管道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1.5米以上。

  (5)、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

  (6)、供水施救部件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且与主管平行。

  (7)、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7、日常维护要求:

  (1)、供水施救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周检。

  (2)、周检供水管网是否跑、冒、滴、漏等现象。

  (3)、周检阀门开关是否灵活等。

  (4)、需定期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5)、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相应的处理。

  三、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1、矿内外通讯畅通。必须实现光纤通讯传输,确保通信畅通。

  2、井上下通讯畅通。井下主要作业地点电话安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知》规定,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

  3、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具有防火、防腐、防尘、防爆等功能。通讯电缆采用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矿用阻燃电缆。

  四、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系统设计、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要求,所有入井人员携带识别卡。

  2、系统实现信号全覆盖,对井下人员实施实时定位跟踪,实时掌握井下各人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3、具有井下重点人员(带班领导、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驻矿监管员等)脱岗报警、紧急呼叫、井下工作超时、进入危险区域重点防护区报警、矿井、采区、工作面超定员报警、移动瓦斯监测等功能。

  4、联网运行。系统与监测监控系统并网组合建成统一信息平台,实现煤矿基础数据采集信息化、网络化、科学统一管理。

  五、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1、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理迅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2、加强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4、定期对地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硬件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调试、检定检验和软件升级服务。

  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2、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30分钟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4、煤矿井下避难所建设要符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2009]34号)中《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规定为,满足矿井灾变情况下人员应急避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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